本招标项目 **区新盛河川渝交界段主要支流重点水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发【2026】5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文化镇和新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分为水下生态修复工程和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水下生态修复工程的主要构建内容为生态砾石床10447㎡及水下森林2566㎡;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的主要构建内容为生态石笼27149m,生态隔离带98552㎡及生态植草沟6218m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485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水生生物投放、水质达标治理、验收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为准。
2.5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邹延晨 | 项目负责人: | 张薇 |
| 电 话: | 187****7081 | 电 话: | 177****423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6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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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盛河川渝交界段主要支流重点水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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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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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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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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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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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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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18********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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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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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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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83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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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施工图纸.zip
[****].cqz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