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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铺沟铅锌矿**生态修复方案》《******公司**灵口铜矿**生态修复方案》2个方案
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铺沟铅锌矿**生态修复方案》《******公司**灵口铜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1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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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