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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吨/年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50000吨/年脱硫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开发区内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条硫代硫酸钠和硫氰酸钠生产线,并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6580
联 系 人:李女士(**盛****公司)
联系电话:134****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