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学校天然气接入及供气项目
最高限价:318088.04元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学校天然气接入及供气项目,****学校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敷设、调压设施安装、市政燃气管网接驳、气密性检测、调试、通气验收等工作,保障学校食堂及后勤用气,是学校投用的必备配套工程。论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如下:
****政府长县政函〔2011〕62 号复函,授予**煤层气(****公司在**区(原**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天然气(煤层气)输配、运营、管理、销售的特许经营权。后经相关会议研究,****承接原**煤层气(****公司转移的**区全部城市燃气业务,包含资产、人员、债权债务、板块业务以及特许经营权。长****管理局向其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 202****30003G),经营类别 G(管道燃气),经营区域为上****政府划定的区域),是**区法定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
本项目位于**区太岳街,学校用气必须接入**区市政燃气管网,该区域市政燃气管道资产、管网运营管理、带气接驳作业权限均归属****。其他施工单位即便具备管道施工能力,但不拥有该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与燃气经营许可,无权开展市政主管网带气接驳作业,无法完成燃气接入全流程及通气验收,不具备完整履约条件,不存在其他可替代供应商。
燃气接驳属于高危作业,必须由取得对应区域特许经营及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实施。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管网系统兼容匹配,顺利完成通气验收,规避燃气安全风险,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开发区****商贸二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园区学校
地 址:**市**区郝家庄镇信义村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33****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超市东南角洗刷刷院内
联系方式:035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杨女士
电 话:0355-****55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