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分中心) 六合公用大厦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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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31日 20: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修改为: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费)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修改为: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费)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具体内容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 09:0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省**市**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65号1508室
地址:
**市城南新区**街道中南世纪城2B地 块2幢
联系人: 陈金秀
联系人:
贾合玉
电话: 151****6751
电话:
177****2452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483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31日 20: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修改为: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费)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修改为: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费)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具体内容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 09:0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省**市**区雄州街道雄州西路65号1508室
地址:
**市城南新区**街道中南世纪城2B地 块2幢
联系人: 陈金秀
联系人:
贾合玉
电话: 151****6751
电话:
177****2452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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