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8-31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地区伟晶岩型高纯石英矿**潜力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地区**市、**县、**县、**县,行政区划隶属**地区管辖。包括3个重点调查区,即**县冲乎尔——**市大喀拉苏一带高纯石英调查区、**县库卫一带高纯石英调查区、**县幸福村一带高纯石英调查区,3个重点调查区包括9个重点工作区,工作区总面积445.02平方千米。建设性质为**。 (一)**县冲乎尔——**市大喀拉苏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Ⅰ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11′44.483″,北纬47°56′20.619″; Ⅱ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24′24.552″,北纬47°51′58.526″; Ⅲ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36′55.406″,北纬47°55′43.260″; Ⅳ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46′29.912″,北纬47°53′37.328″; Ⅴ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43′36.588″,北纬47°48′54.251″; Ⅵ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39′48.198″,北纬47°45′6.675″; Ⅶ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53′9.507″,北纬47°45′18.331″。 (二)**县库卫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9°23′11.182″,北纬47°26′30.933″。 (三)**县幸福村一带高纯石英重点调查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0°12′50.609″,北纬46°39′48.833″。 | ****地质局****大队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1:25000地质路线测量445.02平方千米、1:1万地质草测80平方千米、槽探1000立方米、钻探1300米/11孔、采样测试等。辅助工程为设置钻台11个、泥浆池11座(各1m3)、沉砂池11座(各1m3)、临时堆土区、物料堆放区等;工作人员租用勘查区东侧2.2km处海那尔村闲置民房作为办公、生活用房。配备柴油发电机,柴油按需就近配送,探**不设置储油罐体、临时探矿营地与机械设备维修点;生产用水从**市采用水车拉运。勘探区配置移动式环保厕所。 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101830m2。项目总投资786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1%。 |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临时使用林草地等相关手续。优化勘探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全线采用彩条旗划定施工红线,严禁扩大勘探用地范围;钻孔、探槽、临时道路等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地带,避开密集草本与野生动物通道;临时占地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随意变道,避免勘探活动碾压地表植被及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勘查区范围局部与**市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存在空间重叠(其中Ⅲ区勘查区范围局部与**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重叠),但所有钻孔、探槽、施工便道临时占地等全部工程扰动区域均布置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施工全过程不进入、不扰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禁越界施工。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以《报告表》附图2为准。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踩踏野生植被,严禁采集、挖掘野生植物、捕猎野生动物。开挖土方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分区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分段施工,减少裸露面积;大风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单独分区堆放,顶部设排水坡,全覆盖防尘网,单独围挡,堆土场、泥浆池周边设置截水沟、挡土埂,防止水土流失。勘探结束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等要求及时对探槽进行回填、钻孔进行封孔,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撤离施工设备,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剥离表土回填作业区,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利用表层弃土进行平整场地,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全部采用湿式钻进,从源头降低钻孔粉尘;探槽开挖、土方转运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所有堆土、岩芯、砂石全覆盖**度防尘网;划定固定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往复碾压起尘,运输车辆使用达标柴油,并限速、限载、限高,密闭篷布遮盖,严禁沿途抛撒渣土。加强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柴油不完全燃烧;严禁焚烧垃圾、废油料、塑料等杂物。勘探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探配套防渗泥浆池,每座泥浆池铺设厚度≥5mm防渗土工布/HDPE膜,防渗等效1.5m黏土,渗透系数K≤1×10cm/s;钻井泥浆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钻孔,剩余上清液部分用于勘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柴油发电机机台下方铺设吸油毡。钻孔避开含水层,若出现涌水采用沉砂池(防渗措施HDPE膜)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若钻孔揭露不同含水层时采用套管将不同含水层相互分隔,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孔,同时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有效控制泥浆在地层中的漏失,避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工作人员租用海那尔村闲置民房作为生活营地,生活营地内生活污水采用**1座防渗化粪池(12m3)进行收集,野外勘查期间生活污水配套移动式环保厕所(自带3m3防渗污水箱)收集,生活污水委托****采用吸污罐车定期清****处理厂统一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禁止夜间(22:00-次日08:00)施工。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前剥离表层土单独覆盖养护,槽探、钻探完工后分层回填,全部用于土地平整复土,无外排弃方;钻井岩屑及泥浆池底泥自然干化后就地用于封****填埋场填埋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垃圾袋集中收集后,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机械设备、车辆在就近维修点进行维护保养,不设维修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