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监督管理的林氏民居(**市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修缮工程,现诚邀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林氏民居修缮工程
项目预算:人民币捌万圆整(¥80,000.00),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项目地点:**市**区**路 97 号,林氏民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约 138㎡)。
二、修缮内容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本体病害处置、构件维修加固、残损部位修复、垃圾清运、文物成品保护、施工全过程影像留存、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施工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文物修缮原则,全过程接受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不得擅自变更修缮工艺、材料及施工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1《林氏民居修缮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重要提示: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文物本体损坏,报价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后果。
四、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报价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未按要求完成现场踏勘的,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二)集中踏勘时间:2026 年9 月2 日 15:30
(三)集中地点:**市**区**路97号林氏民居现场
(四)现场联系人:曹经理,联系电话:133****4141
提示:供应商应充分勘察现场,全面掌握文物建筑现状及场地约束条件,成交后不得以现场实际情况为由申请增加工程费用。
五、报价文件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包括以下内容:
(一)封面:注明 “林氏民居修缮工程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报价函:按附件格式填写,一次性报出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须一致;
(三)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授权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详细报价文件:各报价单位应依据《林氏民居修缮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编制详细的定额报价文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人工、主材辅材、机械设备、文物成品保护、材料检测、运输搬运、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全过程影像留存、竣工资料编制整理、质保期维保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除经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批复同意的设计变更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密封要求:报价文件应装入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递交方式:须现场送达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9月 3日下午18:00,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四)递交地点:**市**区**路35号2号楼 206 室;
(五)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9****4959。
七、工期、质量及质保要求
(一)工期:合同生效并具备开工条件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修缮施工,自检合格,达到文物修缮竣工验收条件;
(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须配合采购单位及文物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
(三)质保要求:整体工程质保期不少于 2 年,质保期接到维修通知后 7天内到场处置,免费提供材料及人工维修服务。
八、成交原则
(一)本次询价在全部满足资格、文物保护、工期质量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报价人的报价不能高于采购人的预算上限;****小组认定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有权直接否决其报价;
(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顺延至下一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解释权归**壮族****员会所有;
(二)报价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因施工引发安全事故、造成文物损毁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附件:1.林氏民居修缮工程量清单
2.报价函
3.建筑现状病害照片
**壮族********中心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