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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工业园区206国道以东,嘉利路以南
建设概况:作为化工生产企业,自《****年产1万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报告》于2015年1月16****保护局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已超过10年,期间有仓储管理进行提升改造、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部分硝化设备拆除、漂蓝BC装置位置变动等。为进一步准确评估项目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查清企业现状存在的不足,分析已投产项目现存的环境问题以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6-****567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5-****609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趋势分析研究→编制后环评报告书→报告书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并完成备案,为后续环境管理提供相关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涵盖建设项目建成后(2015年之后),其实际影响所涉及的区域内的居民、单位,以及所有对本项目建设保持关注并愿意表达意见的社会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意见调查章节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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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