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分局翻新工程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分局翻新工程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330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分局翻新工程项目 |
330000.00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办公楼408号(详细地址:**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办公楼408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八、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办公楼408号
九、磋商时间:2026年9月10日15时00分
十、磋商地点:**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办公楼408号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市流沙北街道赵华路与福盛南路交汇处****办公楼408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6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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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