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学校(高中部)(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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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报价要素-不平衡报价 “单项工程名称为“安装单项工程”的不平衡报价下浮率评审标准:①下浮率在6.00%(不含)以内的,得100分;②下浮率在6.00%(含)-8.00%(不含)的,得75分;③其他下浮率得50分。注:不平衡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的安装单项工程/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中的安装单项工程】*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含:地下室安装单位工程、1~13#安装单位工程、食堂安装单位工程、室外工程中的景观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中的室外安装单位工程、设备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的不平衡报价下浮率评审标准:①下浮率在6.00%(不含)以内的,得100分;②下浮率在6.00%(含)-8.00%(不含)的,得75分;③其他下浮率得50分。注:不平衡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中的安装工程/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的安装工程】*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 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三、安装类序号39内容修改为:
三、本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原发布的施工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施工图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因施工图纸变更,故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至本答疑纪要的附件中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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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8月3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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