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971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区。**乔年路,西至华圣路,南至华中东路,北至支路一。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9717.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8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BA0074 | |||
| 起始价: | 1436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市**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到 ****(****路201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到 ****(****路20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18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交易中心(**路213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不得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 2.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照《**市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执行。住宅项目不得通过多地块、同一地块不同部分之间统一核算容积率的方式,降低局部开发强度,形成容积率<1.0,建筑层数<5 层的低密度住宅;组团住宅项目高低比(最高建筑高度与最低建筑高度之比)原则上不超过 2.5。 3.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4.竞得人须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 2 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 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交地,****中心****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7.地块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 8.****中心级菜市场,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 3500 平方米,独立占地;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菜市场设置;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 30 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 350 平方米标准配建,非独立占地。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人民政府。 9.****政府审批的规划和建设方案要求,无偿代**圣路(皖江大道至华中东路段)、**路(文苑路至乔年路段)等市政道路。****建设局、****工程处负责上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管,竣工验****城管局。 10.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1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1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14.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15.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6年9月28日11:30前到****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9月2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日期: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30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上午11:3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上午9:30止。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路201号
联 系 人:张启超,李亚丽
联系电话:139****5868,136****675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225********1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