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水云街255号水云和达城101(大学城北农贸市场)5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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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交易所****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市钱塘区水云街255号水**达城101****农贸市场)5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9-0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9-07

出租底价

****517.2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市,钱塘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

王先生 宣小姐

联系电话

0571-****5582 0571-****5367

联系地址

**市钱江**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市钱塘区水云街255号水**达城101****农贸市场)

坐落位置

**市钱塘区白杨街道水云街255****中心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878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9747.89

房屋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住宅

不动产分类

其他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出租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租赁房屋实际归白杨街道使用,又****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据此对外招租。

2、本次租赁房屋位于**市钱塘区水云街255号水**达城101****农贸市场),租赁面积约2420㎡,****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3、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租赁房屋内目前有45处商户存在,存量商户实际的租赁情况随时间变化(具体摊位号、面积、租期等详见附件《****农贸市场2026年度租金明细表》,该清单明细仅供参考),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之交付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517.20元/年

出租面积(㎡)

2420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之日

免租期

6个月,实际交付之日起6个月,免租期内出租方免收房屋租金及物业费,施工期产生的水电、网络、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前三年不递增,第4年起每年按5%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30万元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农贸市场及商超、零售配套)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住宅,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经营许可等开业前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因未能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赁房屋相关证件不齐全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的除外);如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出租方提供现有资料的,出租方予以协助。承租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房屋整体转租、转借第三方,或以承包、托管、联营、股权转让等方式转移市场整体运营经营权,或与第三方置换全部房屋租赁权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6)承租方应承诺具备相关经营实力与经验,并依法依规经营。 (7)承租方须保证自身经营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落在**市钱塘区白杨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内,租赁全程注册地址不得迁出白杨街道;若承租方主体变更、****公司、****公司运营本市场,新运营主体注册地址同样须在白杨街道辖区。 (8)承租方须在市场正式开业前完成引进1家国内知名成熟快销品牌商户入驻经营,该商户品牌资质、**合同、进场装修方案需提前提交出租方书面审核备案;直至租赁期满该快销商户不得无故撤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替换该知名快销商户。 (9)租赁房屋内目前有45处商户存在,存量商户实际的租赁情况随时间变化(具体摊位号、面积、租期等详见附件《****农贸市场2026年度租金明细表》,该清单明细仅供参考),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之交付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若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的,明细表中所列的现有商户,由出租方负责安置,涉及到违约由出租方负责处置。若现有商户愿意与本次公开招租的承租方签署新一轮租期的,承租方须承诺给予明细表所列的现有商户最少不低于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10)本项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房屋交付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3、本项目承租方须支付首年半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联系人

宓经理

联系电话

150****0777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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