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 荣发改审【2026】10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区安富街道**村及斑竹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村:建设污水主管750米、出户管300米;购置大中型吸污车一辆;建设一体化处理设施及小型人工湿地2处;购置3方垃圾箱20个;**3米宽道路4.1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78套;**公共绿地1117.13m;****服务站点、****商场所2处,共计288平方米;2、斑竹村:建设污水主管1140米、出户管1000米;建设一体化处理设施4个及小型人工湿地1处;购置3方垃圾箱30个;购置大中型垃圾转运车一辆;**3米宽道路3.14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79套;**公共绿地759.48m;****服务站点、****商场所2处,共计180平方米等内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030.4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3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安富街道兴发路35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树兰路178号晶瑞大厦1幢32-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郎孟君 |
| 电 话: | 023****6193 | 电 话: | 023****680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