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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4MACDFKEX66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明鑫 |
| 李明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办事处****居委会山后村 |
| **省罗****采石场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办事处****居委会山后村 |
| 经度:104.316****777778 纬度: 24.950********3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2 |
| 曲罗环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4MACDFKEX66001U |
| 2025-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33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2MA6K3J6J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302MA6PGEG32N |
| ****0302MA6PGEG32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6-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36SJQ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50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振动给料→破碎、筛分→堆放至堆料场→外运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振动给料→破碎、筛分→堆放至堆料场→外运出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开采粉尘、机械开车粉尘、铲装扬尘、运输扬尘:设置2套雾炮机(1#、2#)对露天采场及其采场内进行喷雾降尘;出采区后定期采用2台雾炮机(3#、4#)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采取遮盖措施。 (2)堆料粉尘:①建筑石料成品堆场改造后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成品堆场仅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并在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②弃土场分台阶堆放,台阶堆放完成,需采用塑料膜临时覆盖,以防止强降雨冲刷造成表土流失,弃土场下方修建碾压堆石坝,梯形断面,弃土场四周设截排水沟。 (3)建筑加工区粉尘:①破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均设置在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生产车间仅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及1个一破下料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②皮带运输机的顶部和两侧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围挡,并设置溜料槽,尽可能地降低传送带的卸料高度。 (4)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初期雨水:①项目在**、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共设置有6个沉砂池(单个容积15m3),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0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经沉砂池沉淀后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②露天采场四周设置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约450m;运输道路地势较低一侧设置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约150m;加工区四周设置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约100m。弃土场西北侧区域地势低处设置1个10m3的沉砂池(2#),弃土场外侧设置截排水沟,坝体及两侧设置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断面尺寸为0.4m×0.3m,截排水沟总长度约100m,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接入沉砂池沉淀后泵回100m3高位水池,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非初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河。 (5)生活污水:2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6)表土、废土石:**北侧采空区处设置弃土场1个,占地面积约2050㎡,堆置高度7.2m,容积14800m3。表土优先用于**生态修复。 | 实际建设情况:(1)开采粉尘、机械开车粉尘、铲装扬尘、运输扬尘:罗****采石场已设置2套雾炮机(1#、2#),为移动式,同时配备了1辆洒水水车,对露天采场及其采场内进行喷雾或洒水降尘,以及对采区外运输扬尘降尘,运输车辆已采用密闭车斗或采取遮盖措施。 (2)堆料粉尘:①建筑石料成品堆场已改造为封闭式钢结构大棚,成品堆场仅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采用喷雾设施对进出口扬尘处置);并已在顶棚同步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②企业实际运行过程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开采过程中表土及弃渣就近在采空区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项目实际未建设弃土场。 (3)建筑加工区粉尘:①项目破碎、筛分及制砂设备均已设置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生产车间仅设置了1个车辆进出口及1个一破下料口(设置喷淋设施处置进出口扬尘);②皮带运输机未设置封闭围挡,项目设置雾炮机喷雾降低物料输送扬尘,已尽可能地降低了传送带的卸料高度。 (4)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初期雨水:①罗****采石场已****石料厂在**、临时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保留的3个沉砂池(1#沉砂池35m3、3#沉砂池35m3、4#沉砂池20m3)及**低洼处保留的2座(1#雨水收集池150m3、2#雨水收集池100m3)的雨水收集池进行了修缮,收集的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5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②罗****采石场已****石料厂在露天采场四周设置了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250m进行了修缮;运输道路地势较低一侧设置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150m进行了修缮;加工区及原料堆场四周设置断面尺寸为0.4m×0.3m的雨水沟,雨水沟采用M7.5浆砌石和M10砂浆抹面,总长度约200m进行了修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接入沉砂池沉淀后泵回100m3高位水池,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非初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河。 (5)生活污水:罗****采石场生活污水依****石料厂原有化粪池(2座,每座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6)表土、废土石:罗****采石场企业实际运行过程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开采过程中表土及弃渣就近在采空区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项目实际未建设弃土场。 |
| ①开采粉尘、机械开车粉尘、铲装扬尘、运输扬尘处置措施由4台雾炮机喷雾降尘措施改为2台雾炮机+1辆洒水车喷雾+洒水降尘措施,能有效抑制开采粉尘、机械开车粉尘、铲装扬尘、运输扬尘,满足环保要求。②成品大棚进出口通过用喷淋设施替代防尘帘,能满足降尘要求;③企业实际运行过程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开采过程中表土及弃渣就近在采空区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少量临时堆存弃渣、表土已采用防尘膜覆盖,能有效防止强降雨冲刷造成表土流失。④建筑加工区设置喷淋设施处置进出口扬尘替代防尘帘,能满足降尘要求;⑤建筑石料加工区皮带输送位于封闭厂房内,且配备有雾炮机处置皮带输送扬尘,已能有效降低皮带输送扬尘,未采取封闭输送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⑥项目实际仅依托利用原有3座沉砂池,虽然沉砂池数量较环评减少,但沉砂池修缮后总容积与环评一致,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较环评增加50m3属于环境正向变动;项目截排水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已能满足项目雨水收集要求。⑦企业实际运行过程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开采过程中表土及弃渣就近在采空区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临时堆存弃渣表土位置不定,利用采取截排水沟导排雨水,无需单独建设临时弃渣、表土堆存区截排水沟,对环境影响不大。⑧化粪池数量及容积根据项目实际增加,属于环境影响正向变动;⑨项目开采产生的少量弃渣、表土临时就近堆存后已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主体工程:建筑石料加工区:依托原有****石料厂加工区大棚进行改造使用,建筑面积约3200㎡(75m×43m×9m),1F,钢架结构,主要布设颚式破碎机、高效细碎破碎机、振动筛、打砂机等,本次改造生产车间为除进出口外封闭式大棚;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封闭输送皮带。 ②辅助工程:矿山道路:进场道路-**南侧改建约5400㎡的混凝土硬化道路,路宽6m;**内部运输道路-在现有简易道路基础上进行扩宽及硬化,建设简易公路,公路长约800m,路面宽度约6m。 ③公用工程:排水:原项目在**、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共设置有6个沉砂池(单个容积15m3),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0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本次对其进行修缮改造后使用。经沉砂池沉淀后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项目内的沉砂池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的“三防”措施。 ④储运工程:弃土场:弃土场位于**内西侧区域原矿山采空区,占地面积约2050㎡,设计容积1.48万m3,分台阶堆置,单台阶高度为5m,排土总高度10m,弃土场下方修建碾压堆石坝,梯形断面,高5m,上宽4.0m,底宽23m,内、外坡比均为1:1.5,坝长约40m。建筑石料成品仓库(堆料大棚):建筑面积约3600㎡(65m×55m×9m),1F,容积为7000m3,本次改造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立面除进出口全封闭,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并在顶棚新**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主体工程:罗****采石场建筑石料加工区依****石料厂加工区大棚进行改造完成,建筑面积3200㎡(75m×43m×9m),1F,钢架结构,大棚内布设颚式破碎机、高效细碎破碎机、振动筛、打砂机等,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只留进出口的封闭式大棚生产车间内,皮带输送为开放式,生产过程采用雾炮降尘。 ②辅助工程:罗****采石场进场道路地面已硬化,硬化面积2100㎡,硬化后路宽6m;**内部运输道路已硬化50m,硬化后路宽6m。 ③公用工程:排水:原项目在**、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共设置有3个沉砂池(1#沉砂池35m3、3#沉砂池35m3、4#沉砂池20m3),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5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本次对其进行修缮改造后使用。经沉砂池沉淀后的初期雨水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石料厂保留化粪池(2座,每座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项目内的沉砂池采取防渗漏、防溢流措施。 ④储运工程:弃土场:未建设;罗****采石场已****石料厂原有建筑石料成品仓库(堆料大棚)进行了改造,改造后建筑石料成品仓库(堆料大棚),总建筑面积约3300㎡(2座,其中1座面积2320㎡,分为A、B、C库,A库规格30m×20m×9m,B库规格32.8m×25m×9m,C库规格32.8m×25m×9m+8m×10m×9m;另1座980㎡,为D库,规格为49m×20m×9m),成品库均为1F,总容积为7000m3,为仅留进出口的封闭式大棚,并在进出口及顶棚新**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 |
| ①主体工程:建筑石料加工区皮带输送位于封闭厂房内,且配备有雾炮机处置皮带输送扬尘,已能有效降低皮带输送扬尘,项目建筑石料加工区皮带输送未单独封闭,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辅助工程:项目进厂道路硬化已满足要求,矿山道路硬化根据开采进度变化,目前仅需硬化50m即可,验收期间项目进厂道路较环评硬化面积减少3300㎡,**内部运输道路硬化面积较环评减少4500㎡,后期根据需求进行道路硬化。 ③公用工程:项目实际仅依托利用原有3座沉砂池(1#沉砂池35m3、3#沉砂池35m3、4#沉砂池20m3),虽然沉砂池数量较环评减少,但沉砂池修缮后总容积与环评一致,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根据项目实际增大,能满足项目雨水收集要求;化粪池数量及容积根据项目实际增加,属于环境影响正向变动;项目沉砂池面积较小,未进行防淋雨措施,环境影响不大。 ④储运工程:①项目开采弃渣、表土量少,采用就近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复绿,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同时满足项目边开采边复绿的复垦策略,未建设弃土场。②项目堆料大棚根据现场地形布设,总容积与环评一致,能满足成品堆存需求,堆料大棚较环评面积减少影响不大;大棚进出口未设置防尘帘,但增设了喷淋设施,能满足大棚进出口降尘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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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座,每座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 无需检测 | |
| 2 | 沉砂池+雨水收集池 | / | 项目在**四周共设置有3个沉砂池(总容积90m3),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250m3),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无需检测 | |
| 3 | 洗车池 | / | 项目运输车轮清洗废水设置1个容积为10m3洗车池,运输车轮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 无需检测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 项目破碎、筛分、打砂设备除进出料口,均为封闭式设备,且安装于封闭大棚内,破碎、筛分的产尘点集中在进出料口,无法进行封闭,项目在二破设备、筛分设备及制砂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风机风量:21920m3/h)引入到一套布袋除尘设备,****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7m)进行有组织排放,一破采用湿法破碎。 | 按要求在排口监测 |
| 1 |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2)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3)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少噪声强度;(4)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5)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项目运营过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2)已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3)生产过程已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少噪声强度;(4)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车辆全安排在白天,已禁止夜间运输;已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已禁止鸣笛;(5)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 厂界四周按要求监测 |
| 1 | (1)剥离的表土及废土石运至弃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的覆土绿化,项目产生的废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土场统一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场应建设有截排水沟等配套设施; (2)**沉砂池污泥主要成分是泥土等,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弃土场堆放。 (3)废矿物油优先用于设备机械润滑,无法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 | (1)企业实际运行过程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开采过程中表土及弃渣就近在采空区临时堆存,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及复绿,少量临时堆存弃渣、表土已采用防尘膜覆盖,能有效防止强降雨冲刷造成表土流失; (2)**沉砂池污泥主要成分是泥土等,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采空区回填。 (3)项目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危废处理单位(******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
| 1 |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委托相应的单位进行林业勘察,并按照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及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在开采过程中使用后一采片区的植物及表土对已采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减少生物量损失,并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对于露天采场、弃土场及其周围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及时填平修复;因地制宜整治成林地、草地、坡耕地等用地。 (2)运营期应加强管理,矿山开采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3)加强占地区周边植物的保护,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后期用于生态恢复;植被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注意乔、灌、草的结合,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 (4)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采场、堆场及弃土场排水系统的管理,防止径流对其冲刷和侵蚀,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乱砍滥伐; (6)建议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 (7)项目运营期和闭矿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中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对项目采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2、陆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采矿作业中尽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 (2)禁止废土等污染水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3)对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活动人员给以奖励和隐私保护,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活动者给以严厉惩罚。 (4)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以及其他相关区域迹地进行及时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 1、植被植物保护措施 (1)企业采矿手续齐备。在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复绿形式,有效减少生物量损失,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对于露天采场、弃土场及其周围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及时填平修复;因地制宜整治成林地、草地、坡耕地等用地。 (2)运营期矿山开采中严格控制占地红线,已明令禁止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未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3)项目运营过程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在弃土场,后期用于生态恢复;项目植被绿化均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未采用外来物种;植被恢复力较好。 (4)项目在开采过程中已加强采场、堆场及弃土场排水系统的管理,日常按要求对**截排水沟、沉砂池的请理,有效防止径流对其冲刷和侵蚀,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了水土流失。 (5)企业已设置禁止乱砍乱伐的标志牌、法律宣传栏等; (6)项目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已部分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未造成采空区长期裸露。 (7)项目运营期和闭矿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中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对项目采场等进行生态恢复。 2、陆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采矿作业中已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 (2)项目废渣弃土规范堆存在弃土场,未乱排;未造成周边水体污染,未对两栖动物的栖息地造成影响。 (3)企业对工作人员已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活动人员给以奖励和隐私保护,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活动者给以严厉惩罚。 (4)企业承诺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以及其他相关区域迹地进行及时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
| 1 |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乙类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乙类工业设计防火规定和规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加以消除。 (3)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修缮危废暂存间1间10㎡,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贮存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施,采用单独的容积存放,重点防渗,满足“三防”,地面及墙裙进行防渗及防腐处理,项目需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配套标识标牌,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 (5)柴油储罐设置围堰,容积为30m3。 | (1)企业柴油储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乙类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乙类工业设计防火规定和规范。 (2)企业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加以消除。 (3)企业已对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企业已对原有危废暂存间(1间10㎡)进行修缮,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贮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施,采用单独的容积存放,重点防渗,满足“三防”,地面及墙裙已进行防渗及防腐处理,企业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配套标识标牌,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 (5)企业柴油储罐为双层罐,储存区地面已硬化,并设置了30m3围堰。 |
| ①依托原有****石料厂加工区大棚进行改造使用,建筑面积约3200㎡(75m×43m×9m),1F,钢架结构,主要布设颚式破碎机、高效细碎破碎机、振动筛、打砂机等,本次改造生产车间为除进出口外封闭式大棚;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封闭输送皮带。 ②原项目在**、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共设置有6个沉砂池(单个容积15m3),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0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本次对其进行修缮改造后使用。经沉砂池沉淀后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3)运输车轮清洗废水设置1个容积为10m3洗车池,运输车轮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4)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容积2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③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约3600㎡(65m×55m×9m),1F,容积为7000m3,本次改造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大棚,立面除进出口全封闭,设置1个车辆进出口(无车辆进出时需设置防尘帘对车辆出入口进行密闭处理);并在顶棚新**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罗****采石场建筑石料加工区依****石料厂加工区大棚进行改造完成,建筑面积3200㎡(75m×43m×9m),1F,钢架结构,大棚内布设颚式破碎机、高效细碎破碎机、振动筛、打砂机等,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均建设在只留进出口的封闭式大棚生产车间内,皮带输送为开放式,生产过程采用雾炮降尘。 ②罗****采石场已****石料厂在**、临时弃土场及生产加工区四周保留的3个沉砂池(1#沉砂池35m3、3#沉砂池35m3、4#沉砂池20m3)及**低洼处保留的2座(1#雨水收集池150m3、2#雨水收集池100m3)的雨水收集池进行了修缮,收集的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进入生产加工区东侧地势最低处的1#雨水收集池(150m3)及南侧的2#雨水收集池(100m3)。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定期泵回高位水池,后期用于道路、采**及建筑石料加工区等区域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 ③罗****采石场已****石料厂原有建筑石料成品仓库(堆料大棚)进行了改造,改造后建筑石料成品仓库(堆料大棚),总建筑面积约3300㎡(2座,其中1座面积2320㎡,分为A、B、C库,A库规格30m×20m×9m,B库规格32.8m×25m×9m,C库规格32.8m×25m×9m+8m×10m×9m;另1座980㎡,为D库,规格为49m×20m×9m),成品库均为1F,总容积为7000m3,为仅留进出口的封闭式大棚,并在进出口及顶棚新**装雾化喷淋设施,对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进行雾化喷淋抑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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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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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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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及时对项目采空区进行复垦,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当出现采空区时及时对项目采空区进行废石(土夹石)回填、表层加盖剥离表土,及时种草植树或复耕,根据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罗****采石场严格按照项目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执行,“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及时对项目采空区进行复垦,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已及时对项目采空区进行废石(土夹石)回填、表层加盖剥离表土,及时种草植树或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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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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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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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