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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产9万吨高精密度紫铜带箔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年产9万吨高精密度紫铜带箔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开发区,总投资约5.66亿元,预计2029年1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高精密度紫铜带箔生产线,包括原料及熔铸车间、热轧车间、精轧车间及公用辅助设施等;预计建成达产后,年消纳再生铜约6万吨,废铜综合利用率达98.5%,年产高精密度紫铜带箔9万吨;主要建筑物为生产厂房、水泵站、空压站、仓库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采用“半连续铸造—热轧—搅拌摩擦焊接—冷轧”工艺,原料经电感应熔炼后拉铸成锭,铸锭经锯切、步进炉加热后热轧至厚带坯,随后通过搅拌摩擦焊接将带卷首尾连续对接,再经铣削、粗轧、裁边、中间退火与清洗、中轧及精轧,最终经成品退火、清洗、拉弯矫直、剪切、检验包装入库。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4台紫铜熔铸机组(功率1600千瓦、有效容量16吨、熔化率6吨/小时),4台保温炉(功率450千瓦、有效容量16吨),1台扁锭锯切机(功率150千瓦),1台步进式天然气加热炉(功率300千瓦、生产能力60吨/小时),1台二辊可逆热轧机(功率5000千瓦、轧制力16000千牛),1台焊接机组(功率210千瓦),1台铜带双面铣削机(功率1100千瓦),1台四辊可逆粗轧机(功率3650千瓦、轧制力12000千牛),1台四辊可逆粗中轧机(功率1950千瓦、轧制力7000千牛),1台四辊可逆中精轧机(功率1900千瓦、轧制力5500千牛),1台六辊可逆精轧机(功率2050千瓦、轧制力3500千牛),1台裁边分条机(功率200千瓦),8台电钟罩式退火炉(其中5台功率850千瓦、3台功率520千瓦),2台松卷机(功率160千瓦),1条成品超厚带清洗线(功率900千瓦),1条带坯清洗线(功率800千瓦),1条在制品带清洗线(功率770千瓦),1条双层成品中厚带清洗线(功率750千瓦),1条双层成品带箔清洗线(功率690千瓦),1台拉弯矫直机(功率700千瓦),1台超厚带分条机(功率380千瓦),1台厚带分条机(功率200千瓦),1台变压器铜带专用分条机(功率150千瓦),1台中厚带分条机(功率150千瓦),1台薄带分条机(功率100千瓦),1台带箔分条机(功率80千瓦),1台剪板机(功率400千瓦),1台大轧辊磨床(功率180千瓦),1台小轧辊磨床(功率65千瓦),1条分条带自动包装线(功率100千瓦)。
(二)辅助设备。6台空压机(功率160千瓦、排气压力0.65兆帕、排气量32.5立方米/分钟、比功率4.92千瓦/(立方米/分钟)、1级能效),12台干式变压器(6台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080千瓦、负载损耗15.445千瓦;2台容量2000千伏安,空载损耗1.760千瓦、负载损耗13.005千瓦;4台容量1600千伏安,空载损耗1.415千瓦、负载损耗10.555千瓦;均为1级能效),8台油浸式变压器(容量1250千伏安,空载损耗0.870千瓦、负载损耗9.600千瓦),7台整流变压器(2台容量2500千伏安、1台2100千伏安、1台2000千伏安、1台1900千伏安、1台1600千伏安、1台900千伏安),以及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主要对电、天然气、水、压缩空气、氮气、氨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7327.53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1749.6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45.02万立方米。项目高精密度紫铜带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92.53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55636.87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4746.96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50889.91吨。项目高精密度紫铜带箔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6182吨二氧化碳/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1.3737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回收热轧带坯余热预热清洗介质,降低天然气消耗。
2.对轧机主电机采用一级能效永磁直驱并共享制动电能,降低电耗。
3.升级能管系统为工艺能耗联动寻优,挖掘节电潜力。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依托建筑物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力争不低于3.5MWp。
2.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3.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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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