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二期工程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ZZS2026-NK-QC00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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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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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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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8-31 00:00 - 2026-09-04 17:30

开标时间: 2026-09-11 09:3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收费标准

保证金:
30,000.00 元
大写:叁万元整
平台使用费:
0.00 元
大写:零元整
平台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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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关于****赣****学校整体****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17


项目概况

赣****学校整体****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9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赣****学校整体****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3.24元

最高限价:****663.24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要求

赣****学校整体****实验室及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1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04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方式:使用注册单位成功后登入**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未报名及未下载磋商文件者,报名无效。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9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室(开标地址:**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二副)响应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标书代写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须足额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应通过**区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相关功能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磋商保证金提交手续。****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保证金提交方式,具体以**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实际显示及操作指引为准。磋商保证金办理要求:****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保函等方式,供应商均须进入**区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系统生成或提示的账户信息、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完成保证金缴纳或保函开具。供应商不得脱离平台系统自行向其他账户转账、汇款或者自行办理未经平台系统确认的保函。磋商保证金有效性确认:供应商应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要求完成磋商保证金提交,并自行确认平台显示的保证金状态符合要求。因供应商未按平台系统提示操作,导致保证金未到账、无法识别、保函未成功开具、保证金状态异常或者平台无法确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还应缴纳5%的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4.付款方法:所有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验收合格试运行一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款3%质保期满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验收合格工程量*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请款须开税率9%的增值税发票至****)。

5.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6.温馨提示:**区阳光采购平台可能涉及费用,具体收费请注意网站提醒,请供应商响应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响应供应商在使用**区阳光采购平台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566-100,详细操作流程可参考平台首页《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北路与赣****中心2#4楼

联系方式:0797-****45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旭山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

联系方式:曹女士 0797-****868

邮 箱:****@163.com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户 名:****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3.项目联系方式

王先生(采购单位):0797-****456

曹女士(招标代理机构):191****9001



报名网址:https://www.****.com/notice/41493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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