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6年京蒙劳务协作培训项目工作,提升我旗农牧民职业技能水**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对**2026年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及实施方案的批复》(奈农牧字〔2026〕118号)有关要求,结合项目资金实际安排,现面向全旗公开遴选具****学校(机构)承接2026年京蒙劳务协作培训项目冠名班培训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确定”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在全旗范围内遴选培训针对性强、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学校(机构),承接2026年京蒙劳务协作冠名班培训任务。
申报培训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二)具备承担本次培训工种所需的专业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三)具有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
(四)近三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一)资金规模:本项目使用**市京蒙协作帮扶资金,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超支不予补助。
(二)培训规模:项目总培训人数50人以上,明确学员结业及考勤考核标准。
(三)培训对象:全旗有就业意愿的农牧民(重点面向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群体)。
(四)培训工种:包括但不限于农牧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病患陪护等。
(五)培训课时: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设置项目最低培训课时,理论、实操课时合理配比,具体课时结合申报工种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六)培训时间:2026年9月10月。
补充说明: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执行京蒙协作资金管理规定,补贴资金拨付按照项目验收结果执行,具体拨付节点在培训服务协议中另行约定。
申报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含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实训场地等情况);
(三)培训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配备、课时计划、培训后就业服务措施等);
(四)近三年培训业绩材料、无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一)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提交申报材料。可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报送。
(二)资格审核。****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综合评审。组织专家或相关人员依据评审细则对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培训方案、课时设置及培训后就业服务能力等内容。
(四)确定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承训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自然日。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承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资金拨付、绩效考评、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日,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一楼121室
(三)联系人:李明宇 联系电话:0475-****520
(一)各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入选承训机构须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农牧局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三)培训补贴资金使用须符合京蒙协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入选承训机构承担。
(五)各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六)本通知由****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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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