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城投、****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住建局、**城投、****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人:****
(一)采购内容:委托****事务所代理该案一审、二审(如有),即代为调解、和解;代为提起、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
(二)采购控制价:一审法律服务费¥4万元;二审(如有)法律服务费¥1万元;合计¥5万元。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四)拟采购供应商:****事务所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
1、涉案开庭时间已定,办案时限紧张,符合紧急直接采购适用情形。
该案将于2026年9月10日8:30开庭审理,依据《举证通知书》要求,公司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完成举证。本案法定举证期、开庭时间期限短,时间不可顺延,剩余筹备周期极短。
2、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试行)(2026年)》第十五条第(四)款紧急采购相关规定,本案属于突发诉讼纠纷,需快速完成法律服务采购工作,适用直接采购模式,以保障按期完成全部庭前筹备,满足法院开庭各项时限要求。
3、费用合理,符合预算
****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中选聘比价,3家律所中****事务所报价最低,且服务内容全面,整体费用符合项目预算控制要求。
4、**律所兼具常年法律顾问身份与建设工程专业优势
****事务所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该律所持续跟进处理多起曼弄**项目法律纠纷,掌握曼弄**背景及历史纠纷详情,且该律所深耕建设工程专业法律服务领域,长期专注建工领域疑难法律问题专项研究,擅长厘清工程案件法律关系、精准界定争议焦点。
因该诉讼开庭时间已临近,无充足时间按招采方式招选诉讼代理律所,为尽快启动证据材料收集及诉讼方案拟定工作,预留充足时间筹备诉讼前期工作,故拟以直接采购方式,委托****事务所代理本次诉讼案件。
(六)公示期限: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日(共3个工作日)
二、异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三、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地 址:**省西双版纳州**市景帕杭路1号曼弄**小区B8栋
联系电话:0691-****079
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室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0691-****012
地 点:**市景帕杭路1号曼弄**小区B8栋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