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养结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审批局以武审投批复【2025】73号、武审投批复【2025】84号批准建设,****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医院共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465.29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9836.28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2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900㎡,地下建筑面积4100㎡。规划床位数500张。主要建设2栋医养结合楼、连廊(包含与一期连接的连廊)及与一期连接的地下通道,包括医养结合病房以及保障系统、业务管理等附属用房;建设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装修、医疗及智能化、电梯、室外工程道路及绿化景观等(其中部分配套工程须考****联通衔接,如:给排水、消防、室外工程道路及绿化景观等),建设地点:****兴路与**大街交叉****医院新院区选址内东南角)。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实施、采购、交付、验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887.54 万元。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期5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等),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中第2.0.3: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办公建筑、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②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须为联合体成员自身承接且与本项目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匹配)。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施工图设计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的协议书部分、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公示网页需是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中标公示指定网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2)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的协议书部分、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公示网页需是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中标公示指定网站)、竣工验收报告。其中: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信用**”的信息为准);□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5 / 。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1 08:30至2026-09-07 1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省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310-****25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利帅,联系电话:0319-****764、157****61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0-****192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兴路1378号 |
地址: |
**省**市**区**路68****广场B座14层 |
| 邮编: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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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宁 |
项目负责人: |
安全中 |
| 电话: |
0310-****25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764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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