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万吨高端硅基新材料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415200
联系电话:0736-****0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高端硅基新材料精加工项目 |
| 项目地点 | **省 **市 **县 ****社区八组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12445.07m2,建设1栋 建筑面积 4767.43 m2封闭式生产车间和1栋建筑面积4767.43m2封闭式原料仓库,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建设投产后,可生产干基硅砂35万吨/年、湿基硅砂5万吨/年、硅粉10万吨/年。 |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破碎筛分废气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 |
| 磨粉废气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 | |
| 生物质热风炉排气筒(DA003) | 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 | 《**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生环委办发〔2020〕4号)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要求 | |
| 厂房(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无组织粉尘 | 颗粒物 | 喷雾降尘+密闭式厂房+自然沉降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SS、BOD5、氨氮、动植物油 | 化粪池 | 作为农肥,施用于项目周边农田,不外排 |
| 洗砂废水 | COD、SS | 污水处理站 | 进入回用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 | |
| 洗车废水 | COD、SS | 污水处理站 | ||
| 地面冲洗废水 | COD、SS | 污水处理站 | ||
| 初期雨水 | COD、SS | 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站处理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环保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和吸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分类收集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设置1个3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1个15m2的危废。 危废暂存间建设、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密闭建设,暂存间地面、墙面裙角涂刷2mm厚环氧树脂涂层进行防渗处理;针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出入口处设置10cm高围堰,针对不同危险废物应分区贮存,根据危险废物危险特性,贮存区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进行隔离。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规定设置标志。运营过程中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针对危险废物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设、管理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及其202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运营过程中针对不同种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定期进行处理,并建设相关台账,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地面及围堰采用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人工材料”措施,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 一般防渗区:采取“粘土+混凝土”防渗措施,K≤1×10-7cm/s | |||
| 生态保护措施 | 做好厂区绿化。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加强危废暂存间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地表水体。 2、加强管理,****处理站防渗基础建设。 3、厂区内应按规范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装备等应急物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