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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湘弘****公司:
你公司报来《****区湘弘****公司**区****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收悉,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总局令第3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专家于2026年6月4日在**市**区对《**区****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了会审,形成了专家组意见。针对专家组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设计单位****公司****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资质;证书编号:A****36302)对《设计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了修改后的《设计专篇(审定版)》。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修改后的《设计专篇(审定版)》基本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内容符合工程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可以作为安全设施施工图编制及建设主要依据。
二、你单位必须按修改后的《设计专篇(审定版)》组织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重大修改,必须经我局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四、不得边建设,边投入使用。
五、必须按照设计工期,组织施工,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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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