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通勤车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相关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项目预算 |
备注 |
| 1 |
通勤车服务 |
每日派遣2辆通勤车往返接送孩子及部分家长上下学通勤。其中1辆25-27座客****幼儿园和小学通勤;1辆15-17座客车用于保****学校通勤 |
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部分标书代写 |
**市 |
1年 |
13万元 |
- |
| 备注:投标单价(以每年约153个工作日计算,寒暑假已除外)(元/日)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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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天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通勤班车服务供应商需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近运营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客运。
六、其他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联系人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将视情做出书面回复。
3.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66****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