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鑫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户外地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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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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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8-31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拟对****年产80万平方米户外地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31 08:37

根据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信地址:**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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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万平方米户外地板建设项目

**省**市**县通元镇三友路88号9幢

****

******公司

拟投资1025万元,租用****公司位于**县通元镇三友路88号9幢闲置厂房,共7281平方米,以聚乙烯塑料粒子(新料)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注料、造粒、挤出、打磨、切割、成品包装等工艺,购置聚烯木塑型材生产线、聚乙烯木塑三机共挤型材生产线、各类打磨机、拉丝机和环保设备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万平方米户外地板的生产能力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造粒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挤出、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同经“高压静电湿式除尘+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设备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打磨粉尘一起通过20m排气筒(DA002)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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