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兴趣社团活动内容,传承与弘**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学生发展兴趣需要,进一步提高兴趣社团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5号、6号、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兴趣社团服务第三方机构及非遗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本次遴选兴趣社团服务项目共6个,具体如下:
| 序号 |
社团项目 |
项目类别 |
遴选对象范围 |
备注 |
| 1 |
足球 |
体育类 |
****中心**校外培训机构 |
|
| 2 |
武术(岳家 拳) |
体育类/非遗 |
社会专业人员(非遗传承人) |
非遗项目,走B类通道 |
| 3 |
陶艺 |
文化艺术类 |
**区校外培训机构 |
|
| 4 |
乐器 |
文化艺术类 |
**区校外培训机构 |
|
| 5 |
舞蹈 |
文化艺术类 |
**区校外培训机构 |
|
| 6 |
无人机 |
科技类 |
**区校外培训机构 |
须符合空域管理要求 |
二、遴选原则
(一)立德树人。开展兴趣社团服务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公益普惠。兴趣社团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学校按统一标准向机构支付课时服务费,机构不得捆绑、搭售相关设备耗材,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公平公开。遴选机构及服务项目的全过程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公示,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平竞争,择优遴选。
(四)自主自愿。兴趣社团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
(五)因地制宜。学校根据场地、设施等**状况及学生实际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兴趣社团工作。
(六)安全第一。坚持生命至上,将安全管理贯穿社团活动全过程,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本次遴选分两类通道进行,申报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类别:
(一)A类:校外培训机构
适用于足球、陶艺、乐器、舞蹈、无人机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心**(足球项目)或**区(其他项目)注册登记,业务范围与申报项目相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 持有业务主管部门按赣教规字〔2022〕5号、6号、7号文件标准审核、2023年以后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以及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件有效期均在一年以上;
3. 纳入**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银行开设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并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4. 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无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选派的从教人员须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取得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资质证书,有1年以上相关教学经验;
6. 培训课程与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7.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够保障教学活动安全。无人机项目还须符合国家空域管理有关规定。
(二)B类:社会专业人员(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适用于武术(岳家拳)非遗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证书,或县级以上文旅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传习人员认定证明;
2. 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特殊人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 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 能够提供系统的教学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教务处。
(三)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138****0300。
五、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1. 《****兴趣社团服务申请表》(见附件);
2. A类申报者提供:办学许可证、民非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须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3. B类申报者提供:身份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证书或传习人员认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4. 拟参加社团服务教师的资质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5. 社团教学方案(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期计划、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
6. 其他能证明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佐证材料。
六、服务管理与考核
(一)服务期限。入选机构服务期限为一学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日常管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按审定的教学方案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和时间。
(三)安全责任。机构对社团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考核评价。学校每学期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安全管理、出勤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五)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协议:①考核不合格的;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③违规向学生收费或捆绑销售的;④出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⑤擅自转让服务项目的。
(六)最低开班人数。各社团实行最低开班人数制度,项目报名学生不足10人时,该项目暂缓开设,已入选机构转入备选库。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由学校遴选工作组研究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市****开展兴趣社团服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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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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