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拟作出《****汤****处理厂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处理厂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
电话:0372-****211 传真:0372-****211
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汤****处理厂建设工程 | **县**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西北角 | **** | **大学环境****公司 | 本****中心**的生活污水及****开发区****园区部分食品工业废水,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主体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PSBR池+磁混凝澄清池+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及计量槽”,根据污水收集需求同步配套**重力污水管道3274m,**压力污水管道247m,污水经处理后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 标准(其中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尾水经总排口排入厂区南侧淤泥河,经永**最终汇入汤河。 |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系统收集至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反硝化深床滤池冲洗废水、污泥压滤废水及压滤机冲洗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等。产生废水均通过厂区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前端系统,同收集处理的废水一起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淤泥河。 3.噪声。项目的各种泵类、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管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