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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92MA7JH34898 | 建设单位法人:陈胜喜 |
| 游承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湾 |
| 通****示范区**路59号 |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湾 通****示范区**路59号 |
| 经度:121.423150 纬度: 32.10449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5 |
| **湾行审批〔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92MA7JH348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92MA7JH34898 | 验收监测单位:**** |
| ****0694MABRN6PC0G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从事塑料制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塑料制品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万套智能物流托盘、200万套智能仓储箱、 100万套健身器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实际建设一期具有年产150万套智能物流托盘、200万套智能仓储箱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品品种为智能物流托盘、智能仓储箱、健身器材;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4;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混料-注塑成型-冷却-检验-破碎/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产品品种为智能物流托盘、智能仓储箱;本项目已投设备见表2-3;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4;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混料-注塑成型-冷却-检验-破碎/成品,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 环评中设置1台混料机,本项目实际设置10台,混料机属于辅助生产设备,不涉及废气、废水污染物产生,属一般变动,纳入本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在废气管道内冷却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工序未捕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收集,收集后一并接管南****公司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3、固废: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贮存场暂存后出售综合利用;危废经危废贮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4、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5、安装雨水排口截止阀,厂区内常备沙袋、消防等措施,在发生事故时,进行覆盖、拦截、引流应,以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设置相应的回收方案,吸附清除污染物,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泄漏、火灾废水回流至事故池进行处理,以免污染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在废气管道内冷却,危废仓库废气通过负压密闭收集,上述废气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工序未捕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收集,收集后一并接管南****公司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3、固废: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贮存场暂存后出售综合利用;危废经危废贮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4、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5、购置375m3应急储备水囊收集事故废水,雨水排口设置了阀门,厂区内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预案已通过备案(备案号:320624-2025-057-L)。 |
| 环评中危废仓库废气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实际危废仓库废气与注塑废气合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DA002排气筒排放。该变动不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属于一般变动,纳入本次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地点位于**省通****示范区**路59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地点位于**省通****示范区**路59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78 | 0.078 | 0 | 0 | 0.078 | 0.078 | |
| 0 | 0.0296 | 0.273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015 | 0.0195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1 | 0.0029 | 0 | 0 | 0 | 0 | |
| 0 | 0.005 | 0.021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948 | 1.09 | 0 | 0 | 0.095 | 0.095 | / |
| 1 | 化粪池、隔油池 | 南****公司接管标准:pH6~9、悬浮物≤400、COD≤500、氨氮≤45、总氮≤70、总磷≤8、动植物油≤100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收集预处理,上述废水一并接管南****公司处理 | 企业委托****进行了废水监测,①废水类别:生活污水,监测点位:废水排放口,监测因子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监测频次:一天测4次、测二天,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注塑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 | 企业委托****进行了废气监测,废气类别:有组织废气,①监测点位:DA001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一天测3次、测二天,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 | |
| 2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破碎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企业委托****进行了废气监测,废气类别: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DA002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频次:一天测3次、测二天,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 | |
| 3 | 车间通风换气系统,厂界绿化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2标准 | 未捕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换气系统、厂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 企业委托****进行了废气监测,废气类别:无组织废气,①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②监测点位:厂区内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 |
| 1 | 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 企业委托****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各一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等效A声级,每个监测点位昼间:一天1次,测二天,监测日期: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 |
| 1 |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固废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生活垃圾环卫定期清运;收集尘、废布袋收集外售;废塑料和不良品回收利用;含油废液、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 一般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了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地面为水泥硬化地面,做到了防风、防雨、防渗等“三防”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厂内设置了若干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环卫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了1座15m2危废仓库,位于联合厂房**,做到分类分区贮存;危废间内部至出厂沿途均设置了视频监控装置;设置了危废标志牌;地面采取环氧漆防渗、泄漏液体收集槽及围挡设施,对液态的废机油等采取桶装,做到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等要求;设置了危废台账;车间配备灭火器、黄沙等应急物资;危废贮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
| 1 | 安装雨水排口截止阀,厂区内常备沙袋、消防等措施,在发生事故时,进行覆盖、拦截、引流应,以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设置相应的回收方案,吸附清除污染物,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泄漏、火灾废水回流至事故池进行处理,以免污染水体。 | 购置375m3应急储备水囊收集事故废水,雨水排口设置了阀门,厂区内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预案已通过备案(备案号:320624-2025-057-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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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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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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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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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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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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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