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就洛**景阳镇**底村、洪岭村高标准农田修复工程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景阳镇**底村、洪岭村高标准农田修复工程,HNDZ-2026-030;二、项目简要说明:(1)采购内容:洛**景阳镇**底村、洪岭村高标准农田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清淤及弃运、砼浇筑、钢筋制安、护栏网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建设地点:洛**;(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7)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8)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10)工期:30日历天;(11)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8日;四、评审日期及地点:2026年8月31日,**省****花园3号楼3单元2502室评标室;五、评审专家名单梁学林、丁博、王平治六、成交情况成交人名称:****注册地址:**赵营乡赵营集成交价:420500.00元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及编号:****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洛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
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金额:4200.00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洛****大道35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8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省**市**区**路39****花园3幢3-2502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79-********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