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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秉德****公司及特邀专家。根据《******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渝(双)环准[2024]11号”文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验收组现场检查结合如下:本项目落实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建成的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整改完成满足验收条件,验收组原则同意******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的方式公开验收报告。我公司现对《******经开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或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魏老师/133****5000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09月29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