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局 ******水利局关于**市**县雁石坪镇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安财发〔2026〕74号)文件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市**县雁石坪镇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单位。现将该项目施工企业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项目法人:****。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市**县雁石坪镇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水毁修复;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倒塌段防洪堤,重建堤防长度50m;对受损堤段及护坡进行修复整治;配套实施施工导流围堰、临时房屋建筑、基坑排水等临时工程;
建设地点:**县雁石坪镇;
建设工期:3个月(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计算);
工程总投资:审定总投资44.9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水利救灾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水利工程质量相关法规、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比选人必须具备实施小型防洪堤维修工程的能力,包括具有相适应的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条件和保障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水利工程施工经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证书,近三年内无重**全事故记录,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司需在人员配备、设备设施以及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者优先。
比选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比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执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到******水利局,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鲜章。
中标企业不得出现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如查出存在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将立即终止合同,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并将该企业纳入**县施工黑名单。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10:00-13:00,15:30-18:30),报名为期3天,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地址:******水利局。
四、施工单位的确定
在报名时间内递交资料的施工企业,由我单位对报名企业相关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通过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于2026年9月3日截止,共计3天。凡有意愿参与承建本项目的企业,务必在公告期内完成相关资料提交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六、公告方式
线上依托网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5****9580
七、监督电话
189****4069
******水利局
2026年8月31日
来源:****水利局
初审:朱建学
责编:坚参卓玛
复审:关文城
终审:袁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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