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人民币55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目标任务:**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88人(其中:油菜单产提升专题班30人、畜牧班36人、电商班40人、专业农机手班82人)。
2、完成时间
★2.1在2026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2.2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进度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内容,以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
3、实施地点
★3.1**县域范围内。
3.2 本次培训涉及人员数多,供应商需有合理的培训场地安排及人员配置,各人员岗位职责应清晰明了,且建立相应的后续服务机制,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团队,负责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
★4、培训对象
4.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油菜、畜牧、电商)。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意愿、有需求、从事农业生产及相关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农机手)。年龄16周岁以上,有意愿、有需求、从事农业生产、农机服务的农机手、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机**社带头人等人员。
★5、培育方向
5.1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培训。一是开展粮油生产主体产能提升培训。围绕《**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安排,以“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为载体,以高产技术、病虫草害防治、农机使用维修、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培训。针对油菜单产提升开展1期专题培训;二是开展畜牧生产主体产能提升培训。围绕“1+1+8”千亿产业链发展布局,以种养殖管理、饲草料加工、疫病防控、畜禽粪污**化利用、养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为重点内容,开展畜牧领域培训;三是开展农机手作业水平提升培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开展农机手作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重点培训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和无人机农业场景运用等,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有效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
5.2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开展农村电商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紧扣数商兴农、乡村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要求,培育一批懂电商、会直播、善运营、守法规的新农人,打通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打造本土乡村电商带头人,带动农户增收。
★6、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和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275号)文件要求,参考《****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86号)的指导性补助标准,制定**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标准和学时要求:培训班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结合**县实际,2026年培训补助标准和学时要求为:畜牧班、电商班37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油菜单产提升专题班、专业农机手24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0个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7、资金使用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所开展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及训后跟踪服务,所需费用包括教材费、培训证书费、教学耗材费、教师授课费、学员食宿费、教学场地及设施使用租赁费、实训费、教学(实训)交通费等相关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其他费用。
**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 培训类别 | 人数 | 培训时间(学时)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备 注 | |
| (元/人) | (万元) |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 油菜单产提升专题班 | 30 | 80 | 2400 | 7.2 | 县级培训 |
| 畜牧班 | 36 | 120 | 3700 | 13.32 | 县级培训 | |
| 电商班 | 40 | 120 | 3700 | 14.8 | 县级培训 | |
| 专业农机手 | 82 | 80 | 2400 | 19.68 | 县级培训(分2期) | |
| 合计 | 188 | 55.00 | ||||
★(二)服务要求
1、培训机构须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各环节,规范开展培训,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在启动培育工作前,培训机构要结合**县实际,精心编制教学培育开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后勤服务等要求,经****审核后,由培训机构公开发布。
2、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每班不超过50人。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课堂教学包括线上线下集中授课。其中,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
3、培训过程全程录像,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培训机构结束培训任务后,对培训后高素质农民提供后续跟踪服务指导,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4、培育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采购人审核后,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文字教材和视频教材配合使用。
5、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培训机构要在《师资库》中聘请熟悉“三农”、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授课。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
“开班第一课”应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
2、履约地点:**县域范围内。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 。
4、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要求:**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88人(其中:油菜单产提升专题班30人、畜牧班36人、电商班40人、专业农机手班82人);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90%;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满意率≥90%。
(3)验收时应当邀请3个以上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一体化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告,并在签署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验收单(复印件)及验收公告网址、截图于县(区)财政部门备案。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是采购人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基本需求,为保障本项目履约质量,采购人期望获得供应商在满足此基础之上更优化的履约能力。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提供(未提供不会导致其响应无效,但可能会影响其综合评审情况)以下相关履约证明材料及方案: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类似业绩、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2、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教学培训时间计划及培训方式;②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内容(含本次培训课程的全部内容);③培训质量保障;④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⑤培训场地安排;⑥后续服务机制。
3、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方案,应包含:①学员管理制度;②课堂管理制度;③教师管理制度;④培训质量反馈制度;⑤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方案,应包含:①突发事件应急措施;②安全管理预案;③培训现场调度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