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科技城同康办公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本条满分5分;2.具有机电安装类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证书得5分,本条满分5分;3.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0分。我单位有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属于建筑工程类专业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不满足,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指定、限定特定品牌、供应商。现有品牌推荐清单极易造成评标歧义,容易被理解为本项目仅限清单内品牌可使用,变相限制市场充分竞争。为保证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投标的权利,现申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及修改:1、建议直接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品牌推荐表、指定品牌范围及相关品牌限制条款;2、请招标人以答疑补遗形式予以正式明确,作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内容,统一所有投标人投标口行。加急标书代写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品牌推荐表”不作为投标阶段评审依据(现已删除)。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对该表作出承诺、确认或响应。项目实施阶段,承包人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应按合同约定报发包人、监理人审批后使用,并应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及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发布澄清公告,其中补充了"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表"格式。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路77号
联系方式:肖经理 159****097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贸B区1幢6楼617室
联系方式:李青 138****6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经理、李青
电 话:159****0973、138****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