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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位于**市钱藕路1****中心一楼7****理发店)的房屋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市钱藕路1号 |
| 房产 | 租赁面积 | 62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1+1+1)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涉及 | |
| 装修期限 | 无 | 补充说明 | 房屋租赁用途:****理发店,不允许超出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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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押金 | 10000元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 |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所在楼层 | 1层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学校坐落****园区内,周边有多条公交路线。商铺位于教工食堂一楼,面积62平方。意向方需进行仔细踏勘,凭借出租方出具的踏勘承诺书进行。 |
其他情况 | 此处房屋目前在租,现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如本次招租产生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实际入场经营时间不早于上述原承租方合同到期时间,新承租方入场后的租金及租赁期限以实际进场日起算。意向承租方需充分了解上述事项,谨慎参与报名。如原承租方未能继续承租该房屋,将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
| 租赁用途说明 | 房屋租赁用途:****理发店,不允许超出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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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4.6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0420 | |
| 评估机构 | **安瑞房地产****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理发店,不允许超出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一年租赁期满,在考核合格情况下,可续租下一年,总**期限3年。
十、风险告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对出租方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周边商业较为丰富,邻近出租方的周边市场易发生变化。承租方签订合同承租该房屋后,装修期不免房租,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招租时间,寒暑假影响等因素。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出租方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承租方优惠减免政策,出租方不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经营,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延后支付租金、赔偿及**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十一、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确保本项目主体处于安全、有序的状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承租方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因承租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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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0128637 |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4.65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有对公账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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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存在以下情形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房屋招租项目: 1、已参与****其他场所经营的单位。 2、近五年来在与****的承租活动中有合同期未满提前退出等未按合同履约行为的****学校产生纠纷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本次竞租成交后弃标三年内不得再参与出租方任何竞租项目。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本轮公开招租的房屋标的中只能取得其中一个房屋标的的承租权,具体竞价顺序如下: 理发店、水果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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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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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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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要有此招租项目业态);
2、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现场踏勘确认书(盖出租方监管单位的公章);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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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后续如产生竞价,以短信通知为准,延时竞价周期180秒,竞价阶梯1000元。 | |||
| 附件资料 | 7.**信息合同模版.pdf11-1.****理发店).doc承租承诺函.doc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6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钱老师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135****8798 |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期前须现场踏勘。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不含公告期最后一天,如意向承租方因未能预约登记而导致无法现场踏勘的,责任自负),根据出租方安排的时间前往踏勘。 2、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提供)进行现场勘测,以获取报名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