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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充分尊重民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规划》已于2026年8月31****政府批复(林**政函〔2026〕63号),现将《**区八一**吉村等1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布。
附件:**区八一镇(公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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