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抽选项目怡锦苑三期门口人行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由**市**区联芳街道2026年第13次党工委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抽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抽选。
2.1 建设地点:**市**区怡锦苑三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联芳街道怡锦苑三期门口,因怡锦苑三期周边行人反应,现怡锦苑三期门口约60m长,12m宽人行道下雨天路面防滑性能差,现急需更换面层,消除安全隐患,本次设计规模为约720平方米的人行道面层更换、除渣等图纸和清单包含的一切内容。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 66138.34 元(此金额为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后的金额,结算时须按相关要求下浮)。
2.4 发包范围:具体详见怡锦苑三期门口人行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图及抽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2.4.1不允许分包。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出开工令后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其他:无。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抽选文件第二章报名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抽选人:**** 抽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石小路显丰大道33号 地址:**市**区**线大厦A座230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3-****8799 电话:181****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