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富****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玉河尚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资料已收悉。****受我局委托组织了技术评审会,2026年8月25日,该公司出具了《玉河尚苑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方案修改内容,拟批复:
一、玉河尚苑住宅项目位于**市**镇**路28号,主要建设住宅楼12栋,其中7栋高层住宅(18层),5栋多层住宅(3栋4层、1栋5层、1栋6层),以及配套商业建筑、****中心、社区服务站和地下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48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18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8.6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08万立方米,填方7.58万立方米,无余方,借方6.5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9059万元。项目已于2026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8年3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可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依据。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合理,确定的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合理。
四、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六、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2、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3、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七、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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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