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管局:
报来《****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九城管字〔2026〕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九府发〔2025〕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该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项目责任****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心**6处公园、绿地进行品质提升,总改造面积约23880平方米,绿化改造提升约11350平方米,**运动球场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1个,**公厕1座,**廊架3处、安装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修缮亭廊、**标识标牌、基础照明、给排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社区公园:改造面积约8091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约4263平方米、**公厕约132平方米、**园路铺装约1905平方米、**球场约700平方米(含半场篮球场、乒乓球台4组、匹克球场1组)、**廊架约55平方米、新增54个非机动车位、增设约250米草阶坐凳、新增安全护栏约120米,新增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标识标牌、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二)夕照坪:改造面积约3285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894平方米、改造铺装约2300平方米、荷花种植约500平方米、雾森系统1套、新增防护栏杆约202米、景石刻字约10组、现有廊亭修缮及亮化1项、增设树池1组、新增入口雕塑1座、电子宣传栏1组、地面雕刻约13平方米、基础照明等。
(三)陆家垄路游园:改造面积约4146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1730平方米、****广场约73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修复约80平方米、**匹克球场约244平方米、新增球场围网约57米、新增水洗石坐凳约36米、布置乒乓球桌4组,入口标识1组、公园引导标识1组,增设智能健身器材,新增便民钢楼梯、**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四)北司路游园:改造面积约3199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提升面积约1407平方米、**彩色沥青铺装约1217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27个、**水洗石坐凳约245米、**儿童游乐设施区域面积约130平方米、**廊架约36平方米、新增晾晒区设施13组,**智慧健身器材约7组、**法制宣传设施约5组、公厕外立面出新面积约196平方米,**排水系统、基础照明、标识标牌、电箱美化等。
****幼儿园街角场地:改造总面积约596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约156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铺装约323平方米、**水洗石坐凳约75米、异型字母车挡约19米、新增特色儿童字母座椅1项、入口标识1组、新增地面彩绘、景树亮化、排水系统、基础照明等。
(六)花果园路街头绿地及公园:改造面积约4563平方米,其中绿化提升约2900平方米、****广场约610平方米、园路及人行道更新改造约138平方米、**台阶约46平方米、**无障碍坡道约25平方米、**健身活动场地约45平方米、新增坐凳约116米、新增文化长廊约111平方米、标识标牌1组、配套石桌凳2组、安全护栏约55米,新增智能健身器材、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30.2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债。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过度绿化亮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