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九江-浔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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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9-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14349/2026-02483

****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9-01

****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管局:

报来《****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九城管字〔2026〕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九府发〔2025〕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该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中心**公园绿地功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项目责任****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心**6处公园、绿地进行品质提升,总改造面积约23880平方米,绿化改造提升约11350平方米,**运动球场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1个,**公厕1座,**廊架3处、安装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修缮亭廊、**标识标牌、基础照明、给排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社区公园:改造面积约8091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约4263平方米、**公厕约132平方米、**园路铺装约1905平方米、**球场约700平方米(含半场篮球场、乒乓球台4组、匹克球场1组)、**廊架约55平方米、新增54个非机动车位、增设约250米草阶坐凳、新增安全护栏约120米,新增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标识标牌、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二)夕照坪:改造面积约3285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894平方米、改造铺装约2300平方米、荷花种植约500平方米、雾森系统1套、新增防护栏杆约202米、景石刻字约10组、现有廊亭修缮及亮化1项、增设树池1组、新增入口雕塑1座、电子宣传栏1组、地面雕刻约13平方米、基础照明等。

(三)陆家垄路游园:改造面积约4146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1730平方米、****广场约73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修复约80平方米、**匹克球场约244平方米、新增球场围网约57米、新增水洗石坐凳约36米、布置乒乓球桌4组,入口标识1组、公园引导标识1组,增设智能健身器材,新增便民钢楼梯、**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四)北司路游园:改造面积约3199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提升面积约1407平方米、**彩色沥青铺装约1217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27个、**水洗石坐凳约245米、**儿童游乐设施区域面积约130平方米、**廊架约36平方米、新增晾晒区设施13组,**智慧健身器材约7组、**法制宣传设施约5组、公厕外立面出新面积约196平方米,**排水系统、基础照明、标识标牌、电箱美化等。

****幼儿园街角场地:改造总面积约596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约156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铺装约323平方米、**水洗石坐凳约75米、异型字母车挡约19米、新增特色儿童字母座椅1项、入口标识1组、新增地面彩绘、景树亮化、排水系统、基础照明等。

(六)花果园路街头绿地及公园:改造面积约4563平方米,其中绿化提升约2900平方米、****广场约610平方米、园路及人行道更新改造约138平方米、**台阶约46平方米、**无障碍坡道约25平方米、**健身活动场地约45平方米、新增坐凳约116米、新增文化长廊约111平方米、标识标牌1组、配套石桌凳2组、安全护栏约55米,新增智能健身器材、给排水工程、基础照明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30.2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债。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过度绿化亮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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