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银河北街(云中路-好人公园)新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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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银**街(云中路-好人公园)**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在银**街(云中路-好人公园)路段**污水管道,总长度1334米,其中,穿越小**段**DN1000污水管道长度118m,银**街**DN1000污水管道长度400m,**DN1600污水管道长度816m,同步建设检查井、顶管井、接收井等配套敷设工程。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市银**街(云中路-好人公园)**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自治****工业园区机场路104****中心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 系 人:赵宸

联系电话:0471-****615

招标代理:****

地址:**自治****工业园区****控制中心

联系人:冯玉玺、杨阳、许昕、赵彩红、田野

联系电话: 0471-****147

邮箱:****@qq.com



附件:
招标文件-**市银**街(云中路-好人公园)**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标段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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