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大量地块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开发利用。****政府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等纲领性文件的实行,系列化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的相继颁发,不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尤其是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空白,是全民行动防治土壤污染与推动土壤**永续利用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的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全面建成。
苍**钱库镇A-3-13地块拆**置项目(1号楼,3-1号楼及3-2号楼)地块位于**省**市苍**钱库镇垟西村文鑫路和金鑫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面积为5500 m2,****中心地理坐标为120.559221°E,27.483773°N。本地块东侧为钱库镇文鑫嘉园C号楼,****人民医院新院区;南侧为文鑫嘉园103号楼;西侧为空地;北侧隔路为****科技城****园区。现场勘查期间地块内无外来土壤和工业固废堆积,目前为未开发利用的闲置空地。根据《苍**钱库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地块A-3-13),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生态环境厅、******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2024〕47号第七条,本次调查地块变更为居住用地(R2),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政府特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地块进行初步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地块环境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检测,并编制完成《苍**钱库镇A-3-13地块拆**置项目(1号楼,3-1号楼及3-2号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