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王坪至通江段

审批
四川-巴中-通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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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900MA674ULG2Q廖春泉
周才爽****开发区
****开发区西溪村4组2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川陕界)至**高速公路王坪至**段****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G-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省**市**县
经度:107.425510,107.259810 纬度: 32.109180,31.846400****环境局
2020-07-14
巴环审〔2020〕20号
756200
47875.13**镇广****公司
****1900MA674ULG2Q****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915********7513971******公司
****0124MA61UUPL5W2024-01-31
2026-07-292026-08-27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81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项目主线段路线全长33.374km,按全立交、全封闭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共设桥梁11348m/25座,隧道12717.3m/7座,桥隧比为72.11%;共设互通立交4座,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3处;互通连接线共3条,总长5.571km,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共设服务区1处,****管理所)3处,管理中心、隧道管理所各设置1处。工程项目主线33.374km,全线设桥梁11217m/25座(特大桥4497m/4座,大中桥6720m/21座),隧道12691.3m/7座(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5座、中隧道1座,桥隧比为71.8%;互通立交4处(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3处);服务区1处、****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收费站3处。
施工设计优化调整,未超过原环评及批复建设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1.1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和耕地减少、生态和景观影响、工程取弃土和水土流失等方面。 (1)直接影响 a.工程占地使陆生生物的栖息地面积缩小 公路永久或临时占地使所占区域内的植物群落消失、植物群落内的植株死亡,栖息于该区域内的陆生动物迁移或者死亡,导致植被面积缩小,各类生物栖息地面积缩小。 b.施工公路破坏沿线植被,割裂自然景观 本公路主要位于川东低山丘陵地区,自然植被覆盖度总体而言较低,公路路基建设易导致公路路基及两侧植被受到破坏或干扰,****中心的割裂带,不利于植被生长,增加景观破碎度,降低景观自然性。 (2)水土流失 施工中取弃土将改变土地原有使用性质,带来植被损失。取弃土场将可避免造成一定的植被损失和水土流失。但通过施工后恢复植被等措施,取弃土场造成的植被损失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补偿。 在施工期,由于路基等工程的施工必然掩埋山坡或填高路基,造成局部地形的改变,使地表失去保护层,产生挖方边坡、填方边坡,新产生的坡面面积,除了路面修建了沥青或水泥混凝土予以覆盖外,其它坡面在施工的前期基本上处于裸露状态,在雨季来临时,降雨对坡面冲刷,均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综合管理。 此外,对比原工可方案,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本项目主线工程线位基本保持不变,仍然主要沿大**河、月滩河河岸布设,但永久占地减少了64.42公顷,永久占地水土流失量有所减少。而本项目临时工程较水土保持方案发生了显著变化,临时占地增加了78.9公顷,且新增大量**临时工程,并且部分**临时工程边坡未及时设置挡墙、排水沟、工程护坡等措施,故而临时工程的水土流失影响明显加重了,尤其是在雨天。 (3)临时用地要求 施工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复垦造林,开展生态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不得荒置。各施工生产生活区不得转让经营。 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增临时占地范围超过设计范围,须调整设计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临时征占手续,否则需优化施工布局,按设计文件要求控制和减少临时用地范围,并对已占用的区域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及植被恢复。 各施工场地临时堆存的废弃土石方须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场地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对施工迹地开展生态修复及植被恢复。 本项目临时工程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共 40.05 公顷,对于临时工程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均须经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不得在其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大**河、月滩河及其支流两岸的**临时工程边坡需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及植被恢复。 (4)环境保护教育与宣传 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杜绝捕杀野生动物行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野生动物。 (5)弃渣场防护措施要求 本项目20处弃渣场基本沿大**河、月滩河两岸布设,与河道距离较近;弃渣场以沟道型弃渣场居多,且部分弃渣场紧邻或占用大**河、月滩河支流河沟河道。部分弃渣场使用未经行洪安全论证,未针对行洪安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在汛期或雨季可能对河道行洪和地表水环境、水生生物及其生境存在较大的威胁。建设单位应尽快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各弃渣场行洪安全论证并采取行洪防护措施,各弃渣场使用须通过行洪安全论证,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否则应重新选址,并及时清运已发生的弃渣,恢复原状。 (6)施工期污废水措施要求 加强生产生活废水、生活固废污染防治,杜绝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生活固废随意丢弃等问题,减少环境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重点整改以下方面: 1)部分施工场地布局不合理或无截排水沟或沉淀池规格偏小,导致施工生产废水未完全流入沉淀池处置、回用;2)部分施工场地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掏处理,沉淀池处理效果降低;3)部分施工场地存在简化或闲置施工废水处理设施设备的现象,如地埋式化粪池规格偏小或过于简易,生活废水从池内溢出渗入周边山体土壤内或流入沟壑中或处理效果不佳;4)部分施工场地未及时清理场地内的生活垃圾,部分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固定场所;5)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存在垃圾桶(箱)数量不足、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随意填埋处理等问题。 加强跨水环境保护目标大桥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积极和当地渔政执法部门沟通和配合,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等法令、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沿江非法捕鱼的打击。对施工人员参与非法捕鱼的,要通报给施工单位,并和施工单位一起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加强对大**河、月滩河河道的管理,大桥工程建设时禁止在河道内挖沙、取石。除必要的工程开挖外,禁止对保护区河道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将未处理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中。施工期间在月滩河上设置的3座施工便道,以及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上修筑的钢栈桥,目前均已拆除,但尚未对河岸进行自然河岸生态恢复,需及时清理河岸施工痕迹恢复原有自然河道,避免施工钢材、石材等施工材料、废料堆弃河道。 瓦室互通连接线特大桥桥墩基础施工按与河岸距离由近致远的顺序,基础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存于大桥永久用地红线范围内。原则上,当天土石开挖量当天清运至渣场,避免隔夜堆存;确有必要隔夜堆存的则对开挖土方进行遮盖(防止夜间雨水冲刷和起风扬尘),临时堆放时长不超过3天;下雨天不进行基础开挖施工,也不临时堆放土石挖方。 为避免瓦室互通连接线特大桥基础开挖对大**河水体水质造成影响,基础施工优先考虑安排在大**河枯水期,在交界墩与大**河之间设置围堰(土石围堰或土袋围堰);当在非枯水期进行基础施工时,围堰需采用钢板桩围堰。围堰高大于3m,沿大**河河岸延伸至施工用地红线外。施工结束后,撤除围堰,将围堰用地区域恢复为原有地貌。 2、运营期 道路交通运营会产生很多干扰因子,如交通噪声污染、夜间灯光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等。其中,交通噪声污染影响相对较为显著,动物选择生境和建立巢区时通常会回避和远离公路。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①车辆过往产生汽车尾气和扬尘会对沿线植被的光**用、呼吸作用等代谢过程产生轻微的影响; ②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有轻微的不利影响; ③道路阻隔、交通致死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3、生态环境补充保护措施 (1)风险防范措施 在跨大**河、月滩河的各大桥两侧设置防撞墩、护栏,以及禁止超车警示标志、24小时视频自动监控系统;并设置事故收集池,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2)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瓦室互通E匝道2号大桥、长胜隧道口钢栈桥跨越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根据《**(川陕界)至**高速公路王坪至**段瓦室互通连接线特大桥对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大学,2020年6月)、《**(川陕界)至**高速公路王坪至**段A2合同段长胜隧道口栈桥对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批稿)》****大学,2021年7月)主要评价成果,该大桥对该保护区的主要影响及保护措施简述如下: 1)瓦室互通E匝道2号大桥 大桥项目工程施工期和运行间通过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弃渣、生活垃圾等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严禁直接排入保护区内;对施工和运行噪声严格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将高噪声设备做好消声隔声处理;采取施工期优化、繁殖期避免夜间施工,实施鱼类**和生态环境监测,设立珍稀水生动物意外伤害救护预案,制定有针对性地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结合施工期加强管理以及建立在线监控系统等措施。落实以上保护措施后可将工程建设和运行对保护区水质、水生生物、鱼类**、保护区功能等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2)长胜隧道口钢栈桥 栈桥建设期已经采取的保护措施未造**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栈桥项目工程运行和拆除期间通过对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弃渣、生活垃圾等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严禁直接排入保护区内;对运行和拆除期噪声严格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或将高噪声设备做好消声隔声处理;实施鱼类**和生态环境监测,设立珍稀水生动物意外伤害救护预案,制定有针对性地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结合运行和拆除期加强管理以及建立在线监控系统等措施。落实以上保护措施后可将工程修建、运行和拆除对保护区水质、水生生物、鱼类**、保护区功能等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3.1.2 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将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午休和晚间,若无法避免夜间施工,建议尽量将噪声较低的施工工序安排在夜间进行。特别是在后期的路面工程施工中,因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因此,施工现场噪声超出4类噪声标准的现象将会时有发生,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0: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2)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对于施工便道两侧50m以内有成片民居分布的,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 (4)项目部分路段临近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为减小桥梁施工对鱼类,特别是水产种质**保护区内岩原鲤产卵繁殖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对临近保护区路段施工时,也应特别注意优化施工时序,在鱼类产卵繁殖期,应避免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高噪音设备特别是挖掘机做好消声隔声设施后安排在远离河道的施工区。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总计915万元,主要用于鱼池坝1号声屏障共计70万元;对于新房子、灰山坪等2处远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20万元;对于项目路线涉及文胜乡、瓦室镇、毛浴 镇和沙溪镇规划的居住用地,各乡镇规划又无法调整的情况,本环评建议项目预留噪声治理措施的位置和费用,共计825万元。 3.1.3 环境空气 (1)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运输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临时堆放应有篷布遮盖。 (2)各施工场地硬化路面需及时清扫尘土,且需增加洒水车、雾炮数量,并增设洗轮机(施工生产生活区入口处)、喷洒车、工地扬尘治理围挡喷雾系统等其它抑尘设施;对沿线施工便道、未铺装的道路以及弃渣场、取土场、预制场等临时用地区域也应经常洒水(主要在夏季和秋季的干燥天气);抑尘用水优先利用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的清洁水,不足时方可利用其它水源。 (3)合理设置拌合站位置和数量。本项目设有2处热拌站,在距K86+800左侧热拌站西南方向约196m处有居民区,该处的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居民区不在该区域的常年主导下风向。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沥青拌和采用密闭拌和,该处热拌站沥青烟对居民点影响较小。 在距离K113+000右侧热拌站约30m处零散分布有10户居民,且位于该热拌站下风向,不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B04-2010)要求,且未采用密闭拌和作业,该热拌站需补充围挡设置进行密闭作业并设置沥青烟气净化系统,以减小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各拌和站****搅拌站除尘器),密闭拌和,热拌****搅拌站除尘器;各拌合站料仓现主要采用半密闭堆存,四周透风,仍易产生扬尘,故而需增加各拌合站料仓密闭性,尽量做到全封闭堆存。 (5)建立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监测机制,监测内容(因子)、监测点位、检测频率等监测详细要求,严格按照《**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有关规定执行。 (6)运营期,在公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加强绿化,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改善公路沿线景观;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洁养护等。 3.1.4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间施工营地生产污水主要包括物料拌和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停放维修区含油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此外养护废水属碱性污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及SS等。施工营地应尽可能租用当地农民房屋,利用现有设施和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如需**施工营地,应设置改良式化粪池或移动式生态厕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肥、灌溉,或采用吸污车****处理厂处置,降低污水直接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施工营地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不直接排放。 此外,本项目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及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月滩河。本项目在合理布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并做好沿线施工区域内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与处理的情况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不会对周边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和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造成污染影响。 2、运营期 拟建公路****服务区、管理中心、隧道管理所各1处与3处收费站。其中,****收费站合建,****收费站合建。根据现场踏勘,王坪收费站、****收费站设置的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周边均分布有农田、菜地等,因此,各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处理后可用于农灌,不直接排放。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并达到相应标准后,纳入中水回用系统作为场区和公路中分带绿化用水、场地和厕所冲洗用水,不外排;****处理厂进行处置。由于上述附属设施布设的位置均距离地表水大**河或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月滩河较近,为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所有附属设施严禁在大**河和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月滩河设置排污口,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体。如此,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所经水域存在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小,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设置警示牌、防撞设施、监控系统、应急事故池等措施后,因交通事故而污染桥下水体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3、地表水补充措施 (1)管理措施 进一步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了解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尤其是对在上述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域施工时,更要加强施工人员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操作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严格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对未备有临时遮挡帆布的材料堆场采用帆布对物料进行遮挡;对于工程已趋近尾声的跨河和**施工路段,应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和垃圾。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针对前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部分施工营地地埋式化粪池规格变小或过于简易,导致生活污水从池内溢出渗入周边山体土壤内或流入沟壑中或处理效果不佳的情况,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后期施工中首先对现有化粪池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容量不足的需加大尺寸,处理效果不良的需重新更换设备,定期抽吸和清掏化粪池,可作为周边农田的农肥,也可****处理厂处置。 (3)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针对前期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布局不合理、无截排水沟、沉淀池规格偏小或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掏等问题,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对布局不合理的施工场地进行整改,在场地四周补设截排水沟,并于沉淀池相连,加大沉淀池的规格,或再补设沉淀池,配备废渣池、砂石分离机、污水压滤机等设备,以确保满足生产废水的日处理需求;其次,定期清掏沉淀池内的淤泥,并及时转运至弃渣场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4)桥梁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前面分析,项目非水环境保护目标内路段的大部分桥梁已完成桩基钻孔施工,部分桥梁已开始桩基灌注和桥面施工。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钻孔施工并未恶化沿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但通过桥位处上下游现状监测结果对比可知,桥梁施工过程的确给跨越处的地表水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本环评要求在后期的桥墩灌注施工过程中,**桥墩施工时必须设置施工围挡,避免施工材料、废渣落入河道;对桥面进行施工时,应合理规划施工作业面,施工材料和辅助施工工具合理堆放,严禁施工材料和施工用混凝土等落入河道。为避免桥梁涉水桥墩围堰施工时对所涉水体水文情势造成的影响,本环评建议桥墩施工一旦结束,应尽快拆除围堰。桥梁整体工程施工结束时,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将沉淀池中自然沉淀后的泥浆进行清掏后覆土填埋。 (5)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弃渣场 各弃渣场应及时进行复垦、造林、播撒种子等恢复措施,以防止雨季到来加剧水土流失,并给周围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施工便桥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在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核心区内设置了1座钢栈桥。本环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桥面进行清扫,运输材料和弃土、弃渣的车辆经过该钢栈桥时必须加盖篷布,且运渣车严禁过度加载弃土、弃渣,防止弃土、弃渣洒入河道。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该钢栈桥,且在拆除过程中,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严禁各类建筑材料进入水体。 3)施工道路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在月滩河河道内设置有2处施工便道。本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便道**侧设置施工围挡,并定时对施工便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材料和弃土、弃渣的车辆经过该施工便道时必须加盖篷布,且运渣车严禁过度加载弃土、弃渣,防止弃土、弃渣撒落进入月滩河。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6)对水环境保护目标的防治措施 1)临近或跨越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段 由于项目主要以路基、桥梁临近或跨越月滩河或水产种质**保护区,故施工期还应做到如下防护措施: ①路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和转运至弃渣场进行合理堆放,对于未来得及转运的土石方应篷布遮盖,对于临近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布设的施工场地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应完善场地截排水系统和沉淀池的建设,对生产废水进行合理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同时设置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未完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化粪池容积偏小,无法完全接纳所有生活污水的的场区应及时进行整改,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内。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转运过程中,转运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土石方漏洒,严禁车辆超负荷装载。 ②对跨越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的桥梁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围挡,防止建筑材料及弃渣下河,对于未设置沉淀池的桥梁施工区应增设沉淀池,对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严禁将生产废水排入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 ③同时,规范施工人员的工作及生活行为,严禁乱排生活污水和随地乱扔乱倒废弃和垃圾,防止给水体造成污染。同时,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迹地恢复。 ④按照原环评批复(文号:巴环审[2020]20号)中“优化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占地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Ⅰ类水体(月滩河)等环境敏感目标范围内”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间在月滩河上设置的3座施工便道,及在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上修筑的钢栈桥,目前均已拆除,但尚未对河岸进行自然河岸生态恢复,需及时清理河岸施工痕迹恢复原有自然河道,避免施工钢材、石材等施工材料、废料堆弃河道。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路段 ①建设单位须按照原环评批复(文号:巴环审[2020]20号)中“优化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占地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Ⅰ类水体(月滩河)等环境敏感目标范围内,…… ,各项工程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相关要求,对位于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临时工程尽快实施搬迁,且及时对搬迁后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不得在其内设置临时工程。 ②施工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施工道路,尤其是跨河钢栈桥处,设“保护水源,减速慢行”的标志牌。 ③****工业园大**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路段(隧道2100m,桥梁30m)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且事故池须设置于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外。 (8)本项目公路****服务区、管理中心、隧道管理所各1处与3处收费站。其中,****收费站合建,****收费站合建。王坪收费站、****收费站设置的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周边均分布有农田、菜地等,因此,各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处理后可用于道路绿化、交通抑尘降温(亦可作城镇道路交通抑尘用水),不直接排放。服务区位于王坪互通附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并达到相应标准后,纳入中水回用系统作为道路边坡和中分带绿化用水、服务区景观用水、厕所冲洗用水、农林灌溉用水,以及交通抑尘和降温环卫用水,不直接外排。由于上述附属设施布设的位置均距离地表水大**河或Ⅰ类水体—月滩河较近,为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所有附属设施严禁在大**河和Ⅰ类水体—月滩河设置排污口,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体。综上,附属设施污水进行处理后,均不直接排放,可以将运营期间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工作****服务区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1.5 地下水环境影响 隧道工程施工前要详细调查当地水文地质资料,隧道工程若引起地下水变化和影响植被生长时,应及时改进和完善施工方案,开展地下水动态观测,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减缓对地表植被和居民饮水造成的不利影响。 3.1.6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其余运****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经堆肥处理或送各路****处理场处理。常驻施工人员最多按1000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8kg/人计,则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8t/d。运营****服务区、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省已建成的其它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情况类比分析表明,本项目运营期约产生固废110.96t/a。 施工期应在施工集中场所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垃圾定期****处理场处理,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月滩河(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弃渣; 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处理场处置。(1)经查阅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记录,项目材料堆放地点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存在;堆放过程中,建筑材料、裸土及易起尘物料等,采用密目网及时覆盖。 (2)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配有洒水车、雾炮机、车辆冲洗装置,对工程路基路面、碎石场和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2~3次。运输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进行冲洗,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 (3)经查阅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所设置拌合采取封闭式站拌方式;针对K113+000右侧热拌站,补充围挡设置进行密闭作业并设置沥青烟气净化系统;施工期间未发生投诉事件。 (4)堆料场基本采用密闭场所堆放,拌合站不在居民点上风向;拌合站均采用密封拌合,并对场地进行了硬化,施工期间已落实洒水措施。 (5)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采用蓬布苫盖。施工期间水泥和灰土采取站拌方式,拌和站的选址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同时拌和站配备除尘设备。 已落实 施工期间已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未进行打桩等施工,汽车夜间运输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 已落实 经查阅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记录,项目施工单位基本做到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定期检修,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已落实 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期间,各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减少对周围居民噪声的影响;施工期间,未接到周围噪声投诉。 已落实 施工期间,在临近保护区路段施工时,未在鱼类产卵繁殖期进行,并避免在夜间施工,白天将高噪音设备特别是挖掘机,做好消声隔声设施后安排在远离河道的施工区。 已落实 经验收现场调查、查阅施工监理资料,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污水排放,严禁施工污水排入附近河流,未发生污水排入河道事件,未造成污染事故,也未接到相关投诉。施工期,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营地,现场设有移动生态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作农肥;在跨河桥梁桩基施工时,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围堰施工,泥浆经沉淀后送往渣场;现场设有泥浆水沉淀池,部分泥浆循环回用,部分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入附近河道。施工期间,泥浆池基本设在主线范围内,沉淀的污泥干化后,泥浆池就地平整,现已被工程覆盖,不存在污泥外运现象。施工场地废水通过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未外排。 已落实 施工阶段已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定期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和垃圾。 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生态厕所收集后,定期抽吸和清掏化粪池,可为周边农田的农肥,未外排; 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配备废渣池、砂石分离机、****设备处理,定期清掏沉淀池内的淤泥,定期转运至弃渣场处理。 已落实 施工期间,在跨越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段,施工场地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完善了场地截排水系统和沉淀池的建设,对生产废水进行合理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同时设置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未设施排污口,未将废水排入敏感区河段内; 施工时在敏感区河段**侧设置围挡,对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未将生产废水排入月滩河和水产种质**保护区。 已落实 施工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施工道路及跨河钢栈桥处,设“保护水源,减速慢行”的标志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 各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处理后可用于道路绿化; 王坪服务区尚未投入运行,现场已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但未接入市政管网; 已落实 1、废弃土石方在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拆迁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其余运****处理场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经堆肥处理或送各路****处理场处理。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处理场处理,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月滩河(Ⅰ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弃渣; 3、项目服务区尚未投运;****管理所产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妥善处置。 已落实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工作培训;并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宣传工作; 已落实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结论》并结合现场调查,占地水土保持措施已落实;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渣作业。 已落实 项目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根据当地情况选择植被恢复物种,如黄葛树、竹等,对临时工程边坡开展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围堰进行撤除,并将围堰用地区域恢复为原有地貌。 已落实 已在跨大**河、月滩河的各大桥两侧设置防撞墩、护栏,以及禁止超车警示标志、24小时视频自动监控系统; 已落实 **镇广****公司委托**省珍稀特****中心完成《**(川陕界)至**高速公路王坪至**段瓦室互通连接线特大桥对大**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影响监测报告》; 已落实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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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类标准 验收阶段项目实际建设声屏障总长为1652m 声屏障降噪效果达标
2 工程已实施禁鸣、限速标志安装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 沿线局部实施建设 沿线敏感点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处理场处置。 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处理场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跨大**河、月滩河的各大桥两侧设置防撞墩、护栏,以及禁止超车警示标志、24小时视频自动监控系统; 在跨大**河、月滩河的各大桥两侧设置防撞墩、护栏,以及禁止超车警示标志、24小时视频自动监控系统;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在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并设置连续防撞护栏; (2)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根据项目施工设计,分别于瓦室互通E匝道2号大桥、肖家坪特大桥、王坪互通E匝道借书潭大桥,设计有效容积110m3/座; (1)在路线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并设置连续防撞护栏; (2)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根据项目施工设计,分别于瓦室互通E匝道2号大桥、肖家坪特大桥、王坪互通E匝道借书潭大桥,设计有效容积110m3/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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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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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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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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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