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公共数据二级开发主体(第五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领域
工业制造、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城市治理、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旅游、气象服务、现代农业、绿色低碳
二、授权期限
两年。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主体可提出申请:
(一)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和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单位未发生过重大数据安全事件。
(二)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在上述领域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工作的专业团队和服务能力。
(三)具备明确的****管理部门、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符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其他规定要求。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提交
申请单位应根据自愿原则,在征集截止时间前将材料提交至****@126.com邮箱。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应用场景说明、最新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诺书、信用报告、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在申请领域开展开发利用工作所具备的团队和服务能力等材料。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形成清晰的电子扫描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六、评审方式
委托****,组织专家开展本次评审工作,围绕信用情况、经营情况、人员团队、数据开发利用经验、安全管理等方面,公平公开开展主体征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
(二)招募结果公示后,请入围的二级开发主体与我单位数据运营业务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3****1176。
(三)如有材料填写疑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187****6860,邮箱:****@126.com。
附件
附件:**市公共数据二级开发主体单位(第五批)申请材料
◆
附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