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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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8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法院批准,管理人拟选任审计、评估机构进行破产清算财务审计和财产价值评估,现就审计、评估机构公开选任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82824U,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思强,****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区,登记机关****管理局,经营范围为“钛、镍、锆、钨、钼、铅、钒等各种金属复合新材料及冶金新材料的生产及深加工、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与咨询;还原铁、铸造生铁、冶金新材料、机械铸件生产;出口及销售本企业产品、进****科研所需原辅材料、分销矿产品;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选任方式及评选标准 管理人在**范围内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对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机构评分择优评选,****法院同意后正式选任。 三、中介机构的申报条件 (一)成立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从事破产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办理过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或评估业务,具有3年以上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经验,并附3件以上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案例证明材料。 (三)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四)****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本案办理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审计机构应保证固定人员全程配合管理人工作,能够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驻场服务于本项目;评估机构应保证固定人员全程配合管理人工作,能够同时投入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驻场服务于本项目。服****公司破产清算的整个期间。参选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应明确对此事项予以响应。 (六)参选机构应当独立报名参选,并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联合报名参选,****工作部分或全部交由其他机构完成。 (****人民法院发布的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当中。 (八)能够积极、迅速响应管理人工作。 四、服务内容 (一)审计服务内容 ****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企业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 2.配合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财务审计,对每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3.配合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审核; 4.对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进行核查,就债务人与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5.对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进行审计; 6.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关联企业、人员财务混同等专门事项出具专项报告,****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审计; 7.对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的资金支出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8.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服务内容 1.****公司拟评估资产进行清算价值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2.****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4.按照管理人要求,就相关财产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不再增加费用。 6.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参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参选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负责本项目的审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机构须提供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罚的承诺(原件)。 (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当中的证明。 (四)包括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负责人简介、机构参与破产清算案件业绩、本项目负责人参与破产清算项目工作的经验、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简介、联系方式、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报价函等(原件加盖公章)。 (五)审计参选****公司财务资料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凭证缺失)。评估参选****公司可能存在无实物财产的情况,并提供应对方案和报价调整方案。参选机构应对此事项作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已充分知悉相关风险,并接受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类型及相应调整费用。 (六)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至管理人处,无需邮寄纸质版。待确定最终中标的机构后,中标机构补充提交纸质版一份。 六、选定方式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业绩、报价等进行比较后择优选定,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三)报名期限届满后,无机构报名或经管理人筛选后无符合条件的机构,****法院直接摇号进行选任。 (****人民法院同意后,管理人与中标机构协商费用事宜并签订合同。 七、特别事项 (一)由于本案缺少破产清算费用,为保证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推进,报名机构一旦报名则视为同意先开展工作后收取报酬。 (二)本次选任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为含税费价,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三)中标机构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报告。如中标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费用。 (四)中标机构应保证派出人员全程服务,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专项报告,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六)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协议约束力。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参选机构可就相关事项向管理人咨询、了解。 八、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机构应于2026年9月8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发送给管理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律师150****4748。 地 址:****市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1层 ****管理人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