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5〕14号
关于同意********电站)延续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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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资料齐全,基本符合延续取水条件,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及换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D361103S2021-0031,有效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1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取水延续总体意见
(一)、同意**省********电站)继续以信江水系丰溪河十都港地表水为取水源。取水口位于十都港知头底自然村支流拦河坝上游右岸,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18°26'33",北纬28°20'18",所在河流为丰溪河十都港,水功能区划为丰溪河十都港保留区。****电站装机容量为500Kw(2×250Kw),设计引用流量为1.054m3/s,多年平均取水量1107.2万m3/年。
(二)、同意延续取水技术评估表用水量复核计算成果,根据近5年(2020-2025)发电量推求取水量情况分析,电站年均取水量为814.9万m3/年,取水量与原取水许可批准的取水量相差不大,本次电站延续取水核定按原取水许可证批准取水量1107.2万m3/****电站延续取水核定的取水量。
(三)、本电站****电站发电厂房尾水渠,电站发电尾水排入丰溪河十都港知头底自然村支流,退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18°26′05",北纬28°20'16",水功能区划为丰溪河十都港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电站退水对区域水环境和第三者的影响较小,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为保障下游用水户取水权益及河道生态用水量,****电站****水库调度运行管理,确保满足拦水坝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的最小下泄流量为0.05m3/s,应确保该取水工程生态流量实时监控设施已安装到位并按规定要求接入了省平台,24小时实行全天候监测。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取用水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调度。
(二)、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数据台账。
(三)、本工程机组维护、检修时产生的废污水应达标处理,不得外排。
(四)、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我局将于次年1月31日前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并明确限制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和限制措施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局同意。
(五)、本工程水****总局****税务局征收,你公司应按月向我局报送取水量(发电量)及交纳水**税情况,并将缴纳水**税发票的复印件及时报送我局。
(六)、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取水后评估报告,并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做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附件:**省********电站)延续取水技术评估表专家审查意见、取水许可证
****水利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