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6〕7号
上****公司:
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省水**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省**市**区**乡水泥用灰岩矿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取水许可申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省**市**区**乡水泥用灰岩矿项目生产用水以**乡大门底村占家坞山塘地表水为取水源,(生活****水厂供水)。取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区**乡大门底村占家坞西北角350m处的占家坞山塘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8°20′17.60",北纬28°29′4.47",取水所在占家坞山塘区域未划定水功能区,其下一级水功能区为沧溪六都河**保留区(水功能区编码F090****032000), 起始位置为**县八都镇童家,终止位置为**县六都汇入沧溪处,河段长22.7km,控制断面六都,水质目标为Ⅲ类。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所述,**生产过程中取水年总量为9.11万m3/a。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和林地施肥,不外排;矿山为山坡露天开采,设计在各终了平台靠近坡底线位置设置排水沟,将采场内的水通过沉淀后引至外部截水沟排至境界外;因此本项目无集中退水点。
四、该**产能为400万t/a水泥用石灰岩,项目水泥用石灰岩的用水指标为0.0228m3/t,对照《**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政府关于印发《**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通知赣府发〔2025〕11号)行业代码 B1011用水定额中石灰石、石膏开采中的石灰石定额先进值为0.04m3/t,本项目生产单位产品工业取水量用水水平、取用水规模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基本可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六、在防洪、灌溉、抗旱及城市供水功能上,****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
七、根据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公司应向我局报送取水许可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本项目水****总局****税务局征收,你公司应按月向我局报送取水量(发电量)及交纳水**税情况,并将缴纳水**税发票的复印件及时报送我局。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或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论证报告书(表),报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此复
附件:《**省**市**区**乡水泥用灰岩矿项目水资
源论证报告表》专家意见、专家组名单
****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