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广丰区翠屏山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广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 ****水利局
文件编号: ****水利局
体 裁: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文日期: 2026-06-22
关于《**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行政字〔2026〕8号

****:

你单位上报的《**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拟建箱涵段长645.5m,箱涵进口高程为93.9m,出口高程为92.65m,采用净空6m×2.5m箱涵(宽×高),坡降为0.2%,箱涵采用C40钢筋砼,壁厚0.55m,箱涵覆土厚约0.5m。

由于以上建设项目影响城市内部排洪渠行洪,涉河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评价分析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方法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设计洪水采用《**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推理公式法进行计算。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河道稳定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冲刷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防洪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结合**市**区防洪治涝规划,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分析。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对河道治理实施影响较小的评价、河道行洪影响较小的评价。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结论。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箱涵设计内空尺寸能够满足20年一遇洪水行洪要求的评价。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对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五、意见与要求

1.建议设计单位优化箱涵结构,对分缝处采用橡胶止水带或铜片止水带止水。

2.下阶段完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工程段****一中,施工过程中需全程监测支护结构变形及周边地表沉降,****一中教学楼安全。

3.你单位或管理运营单位应无条件、无偿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应妥善处理好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4.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排洪渠保护工作,严禁向排洪渠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排洪渠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排洪渠行洪通畅。

5.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与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水利局和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其施工放****水利局参加。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妥善维护好排洪渠及附属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6.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附件:《**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专家组名单。

****水利局

2026年3月22日

下载

下载
****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6年3月22日印发

《**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1月20日,****水利局在主持召开了《**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箱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水利局、业主****、《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人员察看了工程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评价报告》,提出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区翠**路延伸段道路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箱涵工程位于乌尖畈水,工程位于乌尖畈水(该段简称“**渠”),现状**渠为5.6m~5.8m宽明渠,****一中学校,右侧为翠**路,现状车行道宽度为8m~9m,根据总体规划,翠**路宽度为25m,道路布置将覆盖**渠,为保证**渠排水,原排洪渠改为箱涵排水。拟建箱涵段长645.5m,箱涵进口高程为93.9m,出口高程为92.65m,采用净空6m×2.5m箱涵(宽×高),坡降为0.2%,箱涵采用C40钢筋砼,壁厚0.55m,箱涵覆土厚约0.5m。

由于以上建设项目影响城市内部排洪渠行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河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洪水评价。

二、总体评价

《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基本齐全可靠,技术路线基本正确,分析方法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的要求。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分析工程区河段在未来的河势演变中,河道的平面形态仍主要是受城市开发规划影响,河床冲淤变化不大,工程建设对今后河道演变影响较大。

四、防洪评价计算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推理公式法进行计算。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设计壅水和冲刷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五、洪水影响评价

1.基本同意根据《公路箱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结合**市**区防洪治涝规划,**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箱涵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次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设计箱涵结构满足防洪标准行洪能力的结论,涵洞设计内空尺寸能够满足20年一遇洪水行洪要求,20年一遇洪水时箱涵走水深为2.04~2.11m,净空0.44m~0.39m,大部分箱涵满足设计水位+超**求,设计内空尺寸基本能够满足20年一遇洪水行洪要求。

3.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后其阻水面积较小、产生壅水较小、对河道行洪安全影响较小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河势稳定及河道演变基本无影响。

4.基本同意工程的建设对河段防汛抢险基本无影响的评价。

5.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

六、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为减轻工程建设对河道后期运行的不利影响,加强运行期清淤,及时对箱涵进出口进行清淤,对拦污栅进行清理。

七、建议

1.建议优化箱涵结构,在不缩小箱涵净空条件下改为双孔箱涵(2孔—3m×2.5m),对分缝处采用橡胶止水带或铜片止水带止水。

2.箱涵出口左岸浆砌石衔接段,需考虑箱涵左侧与老挡墙之间回填土后的排水,加大箱涵出口左侧浆砌石挡墙排水孔布置。

3.下阶段完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工程段****一中,施工过程中需全程监测支护结构变形及周边地表沉降,****一中教学楼安全。

下载

专家组长:

2026年3月10日 下载


附件(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