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6〕12号
关于《**市**区二零二四年洋口镇城市设施抢修二期工程第24批次拦河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市广****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市**区二零二四年洋口镇城市设施抢修二期工程第24批次拦河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拦河坝改建工程位于**区赵塘溪,涉河点位于赵塘溪出口处上游130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13.7″,北纬28°23′17.6″。
拦河坝改建后坝顶宽1.0m,坝面采用台阶状结构,每级台阶高20cm,宽2.0m。在坝体右侧2m 处设置一处冲砂闸,净空尺寸为1.5m×1.5m(宽×高)。坝体后**C25钢筋砼消力池**消力池宽4.0m,池深0.6m,为C25钢筋砼结构,底板及边墙厚度均为0.5m厚,消力池底板设DN70PVC 排水管,间距1m,梅花型布置。坝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呈90度角垂直相交。
根据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洪水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评价分析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方法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冲刷分析计算方法。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河势稳定分析成果。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流域基本情况分析成果。
四、防洪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分析内容。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及河势影响的评价结论。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防汛抢险及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
五、意见与要求
1.建议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的扰动,同时需对已扰动的居民房进行护角加固。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进度完成各项目施工,确保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
3.在工程建设期中,应注意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监控施工废料的弃置,不得倾倒于河道内,对因施工而产生的废污水,要进行有效处理,尽量减少对工程所在河段水质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涉及河道防洪及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问题时 ,应及时向河道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完后需及时拆除围堰及施工临时便道,河床以上部分需清理干净,恢复原河床高程。
5.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建设程序,防汛期间优化调整防汛检查路线及器材堆放。
6.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附件:《**市**区二零二四年洋口镇城市设施抢修二期工程第24批次拦河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专家组名单。
****水利局
2026年5月12日
****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6年5月12日印发
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 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1日,****水利局在**区主持召开《**市**区二零二四年洋口镇城市设施抢修二期工程第24批次拦河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水利局、****政府、**市广****公司和《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的代表及 特邀专家等。与会人员查勘了现场,经业主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介绍 和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汇报后,与会专家和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 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二零二四年洋口镇城市设施抢修二期工程第24批次拦河坝改建工程位于**区赵塘溪,涉河点位于赵塘溪出口处上游130m,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13.7″,北纬28°23′17.6″。拦河坝两岸主要为居民区、镇政府设施和企业为主。
根据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洪水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基础资料基本齐全,结论基本合理,报告编制基本 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三、流域基本情况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流域基本情况的描述。
四、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意见。
五、洪水影响计算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冲刷分析计算方法。
六、防洪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分析内容。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河势影响的评价结论。
5、基本同意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防汛抢险的影响的分析。
7、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8、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六、意见与建议
1、建议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的扰动。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进度完成各项目施工, 确保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
3、在工程建设期间,应注意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监控施工废料的弃置,不得倾倒于河道内,对因施工而产生的废污水,要进行有效处理,尽量减少对工程所在河段水质的污染。
4、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涉及河道防洪及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问题时,应及时向河道主管部门汇报,对河道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5、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拆除围堰,河床以上部需清理干净,恢复原河床高程。
6、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建设程序,防汛期间优化调整防 汛检查路线及器材堆放。
七、其他
根据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和与会专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对《评价》 作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