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江西-上饶-广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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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 ****水利局
文件编号: ****水利局
体 裁: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文日期: 2026-07-20
关于《**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行政字〔2026〕13号

关于《**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你公司报来“关于《**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位于**省**市**区洋口镇、泉波镇天罗坞,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0′6.29″,北纬28°23′44.76″,毛村镇毛村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2′32.32″,北纬28°24′8.12″,壶峤镇竹叶山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19.44″,北纬28°32′57.08″,壶峤镇朱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8′48.17″,北纬28°31′20.75″,毛村镇杨坞等地,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3′31.26″,北纬28°25′0.98″。沿线有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可以利用,交通便利。

项目总占地面积134.69hm2,划分为5个一级防治分区(其中光伏工程区含2个2级防治分区):升压站区1.38hm2、光伏工程区74.67hm2(光伏组件区66.42hm2,场区道路区8.25hm2)、集电线路区1.35hm2、预留用地区55.93hm2,临时道路区1.36hm2。原始占地类型有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园地、工矿仓储用地及其他土地。

本项目为****电站项目,场区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的一座110kV升压站(即装机容量直流侧90MW、交流侧71.68MW****电站),同步配建18MW/36MWH储能系统(**一回110KV线路接入电网建设已单独立项,已单独做水土保持方案,不在本方案内)。

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18.92万m3,其中挖方9.46万m3(含表土剥离2.72万m3),填方9.46万m3(含表土回填2.72万m3),本工程土石方经调配平衡后,无借方,无余方,不涉及取土场和弃渣场。

项目总投资38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67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

二、基本意见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4.69hm2,防治责任单位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5个一级防治分区,即升压站区1.38hm2、光伏工程区74.67hm2(光伏组件区66.42hm2,场区道路区8.25hm2)、集电线路区1.35hm2、预留用地区55.93hm2,临时道路区1.36hm2。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保护、排水、土地整治、复耕、绿化以及临时排水沉沙等措施。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06.93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35.8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2.34万元,植物措施费25.26万元,监测措施费46.39万元,临时措施费39.53万元,独立费用17.55万元,基本预备费18.1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7.75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基本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每年3月底****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6.根据赣财税〔2022〕29号规定,****总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如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区水利局审批。

(三)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此复

附件:**市科信水利水电****公司关于报送《**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函[2026]1号)

****水利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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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6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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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位于**省**市**区洋口镇、泉波镇天罗坞,毛村镇毛村村,壶峤镇竹叶山村、朱狮,毛村镇杨坞等地,沿线有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可以利用,交通便利。其中:

(1****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8.56″,北纬28°23′30.80″;(2)光伏工程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0′6.29″,北纬28°23′44.76″,****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2′32.32″,北纬28°24′8.1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19.44″,北纬28°32′57.08″,****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8′48.17″,北纬28°31′20.75″,****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3′31.26″,北纬28°25′0.98″。(3)集电线路区:B线(#B1-B99)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9.36″,北纬28°23′26.61″,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6′51.29″,北纬28°21′33.94″;E线(#E1—E79)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30.35″,北纬28°24′8.51″,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1.37″,北纬28°32′55.36″;A线(#A1—A46)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6′51.27″,北纬28°21′43.78″,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2′29.54″,北纬28°24′7.30″。

项目总占地面积134.69hm2,划分为5个一级防治分区(其中光伏工程区含2个2级防治分区):升压站区1.38hm2、光伏工程区74.67hm2(光伏组件区66.42hm2,场区道路区8.25hm2)、集电线路区1.35hm2、预留用地区55.93hm2,临时道路区1.36hm2。原始占地类型有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园地、工矿仓储用地及其他土地。

本项目为****电站项目,场区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的一座110kV升压站(即装机容量直流侧90MW、交流侧71.68MW****电站),同步配建18MW/36MWH储能系统(**一回110KV 线路接入电网建设已单独立项,已单独做水土保持方案,不在本方案内)。

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18.92万m3,其中挖方9.46万m3(含表土剥离2.72万m3),填方9.46万m3(含表土回填2.72万m3),本工程土石方经调配平衡后,无借方,无余方,不涉及取土场和弃渣场。

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及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项目总投资38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67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

根据《****政府关于**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第[2016]96号),本项目所在地**市**区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重要湿地等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政府《关于**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2016]96号),项目所在地**市**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确定本工程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区,属浙赣低山丘陵人居环境维护保土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利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处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26年5月13日,**市科信水利水电****公司在建设单位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水利局,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市****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与审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

经专家组讨论与审议,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 方案报告编制依据充分,编制阶段为初设阶段,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4.69hm2,防治责任单位为****。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项目区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项目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本项目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

(二)基本同意从该水土保持角度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表土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五、 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78.76hm2(不含预留用地区55.93hm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8099t,新增水土流失量16377t。

六、 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5个一级防治分区(其中光伏工程区含2个2级防治分区):升压站区、光伏工程区(光伏组件区、场区道路区)、集电线路区、预留用地区及临时道路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七、 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5个防治分区,即升压站区1.38hm2、光伏工程区74.67hm2(光伏组件区66.42hm2,场区道路区8.25hm2)、集电线路区1.35hm2、预留用地区55.93hm2,临时道路区1.36hm2。

(二)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保护、排水、土地整治、绿化以及临时排水沉沙等措施。

八、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根据《水利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要求。

九、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和监测点位布设,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和历史影像相结合的方法。

十、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1、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2、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306.9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35.8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2.34万元,植物措施费25.26万元,监测措施费46.39万元,临时措施费39.53万元,独立费用17.55万元,基本预备费18.1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7.75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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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

2026年 5月16日

**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市**区泉波镇嵩峰乡一期90MW****电站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市

涉及县或个数

**区

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134.69hm2

总投资(万元)

38700

土建投资(万元)

9675

动工时间

2023.11

完工时间

2026.6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134.69

永久占地(hm2)

132.83

临时占地(hm2)

1.86

土石方量

(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9.46

9.46

0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涉及**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丘陵

水土保持区划

南方红壤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34.69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8099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6377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防治

标准

水土流失治理度(%)

98

土壤流失控制比

1.1

渣土防护率(%)

97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8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升压站区

表土剥离0.04万 m3,表土回填0.04万 m3,场地平整0.12hm2,排水沟150m,雨水口15个,雨水井7座。

铺植草坪0.12hm2。

土质排水沟480m,土质沉沙池3座,苫布覆盖0.06hm2,装土编织袋挡土墙50m。

光伏工程区

光伏组件区

表土剥离1.63万m3,表土回填1.63万m3,场地平整7.94hm2。

撒播草籽66.23hm2。

土质排水沟450m,土质沉沙池5座,苫布覆盖0.65hm2,装土编织袋挡土墙400m。

场区道路区

表土剥离0.53万m3,表土回填0.53万m3,场地平整3.33hm2。

撒播草籽3.33hm2。

土质排水沟6500m,土质沉沙池25座,苫布覆盖0.25hm2,装土编织袋挡土墙240m。

集电线路区

表土剥离0.24万m3,表土回填0.24万m3,场地平整0.50hm2,复耕0.02hm2。

撒播草籽0.48hm2。

苫布覆盖0.12hm2。

临时道路区

表土剥离0.28万m3,表土回填0.28万m3,场地平整1.36hm2,复耕0.02hm2。

撒播草籽1.16hm2,造林种草0.18hm2。

苫布覆盖0.30hm2。

投资(万元)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52.34

25.26

39.5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06.93

独立费用(万元)

17.55

监理费(万元)

3.71

监测费(万元)

46.39

补偿费(万元)

107.75

方案编制单位

**市****公司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虞春银

法定代表人

王海笑

地址

**省**市广****社区桑园路8号蓝泊湾5号楼1-603室

地址

**省**市**区芦林街道上广公**侧鑫城大厦2楼

邮编

334600

邮编

334600

联系人及电话

虞春银151****9992

联系人及电话

饶伟珊157****7001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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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163.com

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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