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6〕16号
关于《**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博物馆、上****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位于**区嵩峰乡十都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 °24 ′00 ″,北纬 28 °20 ′24 ″ ,王家大屋建筑总占地面积3689.80㎡,建筑面积3589.50㎡。王家大屋消防工程包括消防给水、消防灭火设施、火灾报警联动设施及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其中消防给水包含的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工程位于十都港河堤背水侧河道管理范围内,根据施工图纸,水池平面内空尺寸为长11.3m、宽7m, 高度为3.9m,边墙壁厚 0.2m,水池建筑面积86.6㎡,泵房长7.5m,宽 4.8m,高3.9m,包括连接段,该建筑整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面积为122.1㎡,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地下建筑;管道进出水管沿公路侧布置,在下游跨十都交通桥通往王家大屋。
根据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洪水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5)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基础资料基本齐全,结论基本合理。
三、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方法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与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冲刷分析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防洪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分析内容。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及河势影响的评价结论。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水工程运行管理及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五、意见与要求
l、建议优化调整水池、泵房选址。并对现状挡墙应加强观测。建议项目设计单位补充完善设计方案中施工组织建设方案。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进度完成各项目施工,确保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针对百年一遇洪水漫堤现象做好应急预案措施。
3、在工程建设中,应注意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监控施工废料的弃置,不得倾倒于河道内,对因施工而产生的废污水,要进行有效处理,尽量减少对工程所在河段水质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涉及河道防洪及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问题时,应及时向河道主管部门汇报,对河道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及临时建筑设施.
5、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建设程序,防汛期间优化调整防汛检查路线及器材堆放。
6、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等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专家组名单。
****水利局
2026年5月30日
《**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6年4月14日,****水利局在**区主持召开《**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水利局、****博物馆、设计单位新****公司和《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与会人员查勘了现场,经业主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介绍和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汇报后,与会专家和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十都王家大屋消防工程位于**区嵩峰乡十都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4 00″,北纬28°20′24″,为纸商富豪王**所建宅院。大屋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动工,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竣工,历时三十七年。
王家大屋建筑总占地面积3689.80㎡,建筑面积3589.50㎡。王家大屋消防工程包括消防给水、消防灭火设施、火灾报警联动设施及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其中消防给水包含的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工程位于十都港河堤背水侧河道管理范围内,根据施工图纸,水池平面内空尺寸为长11.3m、宽7m, 高度为3.9m,边墙壁厚0.2m,水池建筑面积86.6㎡,泵房长7.5m,宽4.8m,高3.9m,包括连接段,该建筑整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面积为122.1㎡,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地下建筑;管道进出水管沿公路侧布置,在下游跨十都交通桥通往王家大屋。
根据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洪水影响分析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基础资料基本齐全,结论基本合理,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三、流域基本情况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流域基本情况的描述。
四、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意见。
五、洪水影响计算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冲刷分析计算方法,进一步复核其计算成果。
六、防洪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分析内容。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河势影响的评价结论。
5、基本同意对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防汛抢险的影响的分析。
7、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影响分析
8、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七、意见与建议
l、建议优化调整水池、泵房选址。
2、建议针对百年一遇洪水漫堤现象做好应急预案措施。
3、建议项目设计单位补充完善设计方案中施工组织建设方案。
4、建议对现状挡墙应加强观测。
5、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进度完成各项目施工,确保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
6、在工程建设期间,应注意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监控施工废料的弃置,不得倾倒于河道内,对因施工而产生的废污水,要进行有效处理,尽量减少对工程所在河段水质的污染。
7、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涉及河道防洪及建设项目安全方面的问题时,应及时向河道主管部门汇报,对河道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8、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及临时建筑设施
9、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建设程序,防汛期间优化调整防汛检查路线及器材堆放。
八、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