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7日
开标日期:2026年08月28日
标段(包)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
标段(包)编号:****/01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开发区**路688号、**市**区**路3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圆肆角陆分 (****4175.46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街道**东路460****党校综合楼、**省**市**县**镇**路西侧、润河**侧阜**置房北区B1#楼5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圆肆角柒分 (****4175.47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朗瑞****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苗集镇**村邵庄1号、**省**市高新区天智路1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捌拾陆万肆仟壹佰柒拾伍圆肆角柒分 (****4175.47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代宗英
联系方式:159****83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项目负责人:杨波(项目负责人)、李晴晴
联系电话:189****6035、153****1155
公示期: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联系人:杨波(项目负责人)、李晴晴,联系电话:189****6035、153****1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卢主任,联系电话:0558-****10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二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7日
开标日期:2026年08月28日
标段(包)名称:**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
标段(包)编号:****/02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二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街道**东路460****党校综合楼、**省**市**县**镇**路西侧、润河**侧阜**置房北区B1#楼5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叁佰陆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圆柒分 (****6380.07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朗瑞****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苗集镇**村邵庄1号、**省**市高新区天智路1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叁佰陆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圆柒分 (****6380.07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颍南路333号**碧桂园9#住宅楼103室、安****经济开发区府后路1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叁佰陆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圆陆分 (****6380.06元)
质量:合格
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工期:27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代宗英
联系方式:159****83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项目负责人:杨波(项目负责人)、李晴晴
联系电话:189****6035、153****1155
公示期: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阜兴路与**路交叉口,联系人:杨波(项目负责人)、李晴晴,联系电话:189****6035、153****1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卢主任,联系电话:0558-****10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