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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2MA2CJ5JR05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会明 |
| 甘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经济开发区东发路118号 |
| 年产500万只电动牙刷及个人护理产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6-C3856-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东发路118号 |
| 经度:121.555480 纬度: 30.1317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0 |
| 慈环建〔2025〕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80 |
| 7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2MA2CJ5JR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2MA2CJ5JR0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1MA2AHPKC6A | 竣工时间:2025-12-3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30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gs-con id=319 |
| 年产500万只电动牙刷及个人护理产品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万只电动牙刷及个人护理产品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年产500万只电动牙刷及个人护理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产500万只电动牙刷及个人护理产品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工艺为注塑、植毛、磨毛、超声波清洗、涂装、真空镀膜、热转印/烫印、灌封、SMT贴片、焊接、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为注塑、植毛、磨毛、超声波清洗、涂装、真空镀膜、热转印/烫印、灌封、SMT贴片、焊接、电机组装、组装 |
| 本项目除增加一步电机组装工艺外,其余生产工艺与原环评基本一致。该工艺增加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DA011)排放。 涂装废气(喷漆、烘干):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 涂装废气(调漆):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5)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灌封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焊接废气:依托现有收集系统及排气装置,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真空镀膜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效过滤器(TA008)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3)排放。 磨毛废气:依托现有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隔油池+A/O生化+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规模为24t/d。 固废:本项目依托现有储存设施,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30m2,设置2个危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90m2。 噪声:①优化车间平面布置,利用建筑隔声;②企业安装设备时应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控制噪声源强。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涂装废气(调漆)由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5)调整为与涂装废气(喷漆、烘干)合并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本项目灌封废气不再依托印刷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为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8)排放。因焊接区域布局调整,本项目对焊接废气进行分区收集后分别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6)排放,其余与原环评一致。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DA011)排放。 涂装废气(喷漆、烘干)、涂装废气(调漆):收集合并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 灌封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8)排放。 焊接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6)排放。 真空镀膜废气:真空镀膜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效过滤器(TA008)处理后,****处理站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除臭后经20m排气筒(DA013)排放。 磨毛废气:依托现有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与原环评一致。 固废:与原环评一致。 噪声:与原环评一致。 |
| 本项目涂装废气(调漆)由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5)调整为与涂装废气(喷漆、烘干)合并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本项目灌封废气不再依托印刷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为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因焊接区域布局调整,企业对焊接废气进行分区收集后分别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6)排放,以上变化均不涉及增加污染物排放和增加敏感点。其余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468 | 0.1367 | 0.1861 | 0 | 0.1393 | 0.183 | -0.003 | |
| 0.019 | 0.055 | 0.075 | 0 | 0.056 | 0.074 | -0.001 | |
| 0.001 | 0.004 | 0.005 | 0 | 0.004 | 0.00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18 | 0.912 | 0.945 | 0 | 0.927 | 0.93 | -0.015 | / |
| 0.797 | 0.76 | 2.048 | 0 | 1.251 | 1.557 | -0.491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77-2025) | 废水处理设施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3日),生****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磷、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77-2025)) |
| 1 |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DA011)排放。 涂装废气(喷漆、烘干):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 涂装废气(调漆):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5)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灌封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焊接废气:依托现有收集系统及排气装置,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真空镀膜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效过滤器(TA008)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3)排放。 磨毛废气:依托现有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本项目注塑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丙烯腈有组织排放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涂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焊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本项目灌封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相关标准。本项目真空镀膜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中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涂装废气(调漆)由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5)调整为与涂装废气(喷漆、烘干)合并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本项目灌封废气不再依托印刷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为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8)排放。因焊接区域布局调整,本项目对焊接废气进行分区收集后分别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6)排放,其余与原环评一致。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9~DA011)排放。 涂装废气(喷漆、烘干)、涂装废气(调漆):收集合并后经**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喷淋”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2)排放。 灌封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DA018)排放。 焊接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6)排放。 真空镀膜废气:真空镀膜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效过滤器(TA008)处理后,****处理站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除臭后经20m排气筒(DA013)排放。 磨毛废气:依托现有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3日),本项目注塑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丙烯腈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涂装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焊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本项目灌封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相关标准。本项目真空镀膜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中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减振降噪 | 监测期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3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及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限值(65dB(A))。 |
| 1 | 1)源头控制: 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好废气收集、治理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防渗漏措施: 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完成地面硬化、防腐和防渗处理。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环境事故时的事故消防废水、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 3)分区防治: ****处理站、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5号楼生产车间等做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外以外的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 现有项目已对****处理站、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5号楼生产车间等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厂区已设置事故应急桶,用于收集环境事故时的事故消防废水、以及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密闭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废气收集、治理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治。 |
| 1 | 本项目依托现有储存设施,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30m2,设置2个危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90m2。 | 本项目依托现有储存设施,设置1个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30m2,设置2个危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面积约90m2。 |
| 1 | 1、建构筑物和工艺装置区均配置消防灭火设施;安排生产负责人定 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2、仓库、危废仓库等地面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三防”措施;3、企业应根据可能出现的环境突发事故,建立环境风险监控系统,企业应建立系统的风险管理措施。 | 企业已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5年12月10****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282-2025-267-L。本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已覆盖本项目建设内容。 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企业采取了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构筑物和工艺装置区均配置消防灭火设施;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 ②仓库、危废仓库等地面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三防”措施; ③企业应根据可能出现的环境突发事故,建立环境风险监控系统,企业应建立系统的风险管理措施。 ④企业已在企业已在5号楼北侧设置两个事故应急桶,容积均为30m3,总容积为60m3,与环评(60m3)要求一致。另外,企业已设置应急水泵、废水控制阀及其相应管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废水都能进入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现场应做好各类标识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
|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根据产品方案新增生产设备,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根据产品方案新增生产设备,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依托情况详见《验收报告》表2-1。项目用水依托现有市政给水管;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依托现****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磨毛废气依托现有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供电依托现有市政电网供电;办公楼及仓库等辅助工程依托现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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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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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945t/a、VOCs2.048t/a、COD0 .075t/a、氨氮0.005t/a。建设项目新增颗粒物、COD、氨氮、 VOCs 实行区域内现役源1:1 削减量替代,因此本项目削减代替量为颗粒物0.927t/a、VOCs1 .251t/a、COD0 .056t/a、氨氮0.004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本项目完成新增总量化学需氧量0.056吨/年、氨氮0.004吨/年的排污权交易。另外新增VOCs1.251吨/年、颗粒物0.927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75吨/年、氨氮0.005吨/年、VOCs2.048吨/年、颗粒物0.945吨/年。项目验收期间VOC、颗粒物、COD、氨氮排放总量均未超出符合企业环评中许可的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削减代替量为颗粒物0.927t/a、VOCs1 .251t/a、COD0 .056t/a、氨氮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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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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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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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你单位要对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同时,加强对化学品等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按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对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生态环境局**分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局。企业委托****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已委托******公司进行环保设备专项安全评估,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已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同时,加强对化学品等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企业已于2025年12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企业已按规定办理完成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已按规定对配建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投入生产。 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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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