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家具集聚区一期日常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 2026-09-01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9-01 00:00 - 2026-09-08 23:59
开标时间: 2026-09-14 09:3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关于****2026年**家具集聚区一期日常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家具集聚区一期日常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0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家具集聚区一期日常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折扣率(%) |
| 2026年**家具集聚区一期日常修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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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唐江、**片区(101亩、98亩、50亩)、镜坝128亩 |
1 |
项 |
1、本项目服务期限:叁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本项目标段一预算采购金额为****000.00元。标段二预算金额为:****000.00元。服务期满或预算价款满,则合同自动终止(时间和总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100% |
| 二 |
龙回半岭一期、龙回三益、龙回150亩、官坑、横寨、镜坝200亩 |
1 |
项 |
100% |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所有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参与报名及评审,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已中标段一的供应商,不具备标段二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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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日内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始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8日,00∶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方式:登入**区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响应供应商须在**区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未报名及未下载招标文件者,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3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大厅(******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商铺(16-20号))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30(**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商铺(16-20号))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标书代写
2.响应须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响应供应商须完成现场签到。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5%履约保证****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5.付款方法:工程付款根据采购人出具的修缮委派单为依据,委派修缮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格的80%,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的结算价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三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的3%(无息返还)。清单外的工作内容按现场明确的修缮做法选取第三方机构审核结算金额,并按第三方的审核价按中标报价同比率下浮办理结算。采购单位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温馨提示:“**区阳光采购平台”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请注意网站提醒,请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北路与赣****中心2#4楼
电话:0797-****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0797-****176
邮 箱:****@qq.com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户 名:****
账 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3、项目联系方式
王先生(采购单位):0797-****456
龙女士(采购代理机构):0797-****176